- +1
重慶男子主城區車行道上騎馬迎親,交警:時速不得超15公里
3月7日上午,重慶市主城區一名男子騎著駿馬迎親。據重慶媒體報道,該迎親隊共有8匹駿馬(平均每匹價超10萬元),在鬧市的車行道上走了5公里。
在城市的車流中騎馬迎親,新奇且美好。然而,近年來,在城市車行道上騎馬釀成的交通事故,不時見諸報端。如:2014年4月29日下午2時10分,浙江溫州的吳先生騎馬行經該市惠民路紅綠燈路口時,和一輛工程車碰撞,吳先生受傷,馬兒當場死亡。
在城市車行道上騎馬,存在怎樣的限定條件?
重慶君融律師事務所雷登峰律師告訴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目前沒有法規明確禁止人騎在馬或驢等動物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因此騎馬上路并不違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第七十三條有對畜力車的相關規定,但并沒有針對騎馬的相關規定。
開車需要駕駛證,城市中騎馬是否也需有相應的資質與限定條件?車馬相撞責任該如何界定?
雷登峰說,參照道路交通法規關于畜力車的規定,騎馬之人應年滿十六周歲,不應飲酒、吸毒后等騎行,不應在機動車道騎行,上路的馬應該是經過馴服的;車馬在公路上相撞,應按道路交通法規處理,造成他人死傷的,騎馬人應承擔侵權責任。
重慶巴南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在3月7日接受當地媒體采訪時稱:沒有相關規定禁止騎馬上機動車道;如果將馬匹視為畜力車,按規定,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騎行,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右側騎行,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駕馭畜力車橫過道路時,駕馭人應當下車牽引牲畜;對騎馬上路的人,通常情況下警方會人性化執法,發現后勸離。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