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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將疫苗異常反應納入醫保,由國家對病例負責到底
24歲陜西周至縣青年祿文(化名),12歲時因接種三針出血熱疫苗后出現異常反應,患上慢性腎衰竭,需進行終身治療。祿文經省、市、縣三級衛生部門5次認定與疫苗無關,5年后才被認定為是疫苗所致。如今,祿文經12次判決僅拿到近30萬賠償,而其家庭所付出的醫療費用已近百萬。
疫苗異常反應如“惡魔抽簽”,即便是極低的概率,被“抽中”的家庭也會因此而驟變,陷入悲痛與巨額治療費用負債之中。然而,長久以來,接種異常反應鑒定難,鑒定結論爭議不斷;補償難,補償標準不統一引發糾紛不斷……
2015年2月5日,長期關注這個群體的河南志愿者楊占青告訴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有近300個疫苗異常反應的涉事家庭聯名,準備在全國兩會期間,呼吁公開歷年來的疫苗傷害病例,為疫苗異常反應孩童建立第三方鑒定機制和全國統一的補償機制。
3月4日,澎湃新聞證實,全國人大代表鄭孝和、沈志強已準備幫助這些家庭提交建議。沈志強告訴澎湃新聞,接種疫苗后出現的異常反應,其實不必要再討論是誰的過錯,這是國家、疫苗生產企業、接種者三位一體造成的。所以應該學習美國,建立“無過錯責任”體系,規定出現發病癥狀距離接種疫苗的時間限制和哪些傷害可以得到救濟,由政府部門負責實施。
全國人大代表鄭孝和還建議國家出臺相關政策對疫苗異常反應病例后期生活給予保障,“妥善處理,負責到底”。
首要解決補償中錢的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濱州畜牧獸醫研究院院長沈志強,曾發明禽霍亂蜂膠疫苗。他表示,雖是一名獸醫,但他深知疫苗對人的重要性。“從科學的安全性評價原則上來說,我國的疫苗都是安全的,審批、生產、上市都是按照國際標準進行”。
“但不排除少數人對疫苗存在反應”。3月4日,沈志強告訴澎湃新聞,產生疫苗異常反應應屬個案,涉及人數不多,但對每個家庭來說是百分之百的傷害,“一個家庭是經受不了這樣的打擊的”。我國一類疫苗是政府向公民免費提供,計劃免疫的,在疫苗異常反應發生后,“我們不應再討論是誰的過錯,這其實是國家、疫苗生產企業、個人三位一體造成的”。
沈志強說,國家如果不計劃免疫,又會造成疫病的蔓延失控。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個人接種疫苗既是為了個人健康,也是為了公眾健康、全民利益。
“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其實是不難的”,沈志強說,首先需要解決錢的問題。他建議將疫苗接種異常反應納入醫保范疇,按照國家、疫苗生產企業、個人承擔不同比例繳納保險金。比如,每位兒童繳納10元的保險金,國家承擔75%、企業20%、個人5%,個人僅需承擔0.5元保險金。若每年有1億兒童接種,相應的保險金就有10億元,而按照保險比例,實際可用于賠付的保險金可能是40億、100億元。那么即使一年有1000名兒童發生疫苗異常反應,這筆保險金也足以保障治療所需費用。
解決了“錢從哪來”后,就需要建立一個機制,第三方鑒定機制鑒定后,根據一個全國統一的賠付標準進行賠付。沈志強說,這點可以借鑒美國,1988年10月,《美國國家疫苗傷害補償計劃》獲得通過,該計劃為針對疫苗傷害索賠特定的“無過錯責任”體系,規定出現發病癥狀距離接種疫苗的時間限制和哪些傷害可以得到救濟,由政府部門負責實施。該計劃實施下,接種者由于“偶合反應”而導致的損害也有得到救濟的權利。該法案實施12年間,全美有1500多人得到超過11億美元的基金救濟。
另外,全國人大代表鄭孝和還建議國家出臺相關政策對疫苗異常反應受害者后期生活給予保障,“妥善處理,負責到底”。同時,考慮在各地設置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治療和康復的定點醫院,使異常反應病例的治療和康復工作更加規范、科學。
被“惡魔”抽中的少年,曾5次鑒定認為與疫苗無關
2月27日,在周至縣尚村鎮臨川寺村租住的房屋內,49歲的祿護倉帶上老花鏡,從床頭的箱子里翻出了這12年來的判決書,厚厚一沓。12年前,祿護倉12歲的兒子祿文因接種三針出血熱疫苗后出現異常反應,患上了慢性腎衰竭,需要進行終身治療。
祿護倉一邊為孩子治病,一邊自學法學、病理學等,給兒子當起了代理人,贏了12場官司,從疫苗生產企業爭取到近30萬賠償。然而,這筆賠償對于祿護倉一家來說是杯水車薪,三針疫苗早已讓這個原本富余的家庭家徒四壁、捉襟見肘。12年的治療費用近百萬,如今還借有50余萬外債。
祿護倉為兒子的維權之路也是幾經周折。“2002年打了疫苗患病后,省、市、縣三級衛生部門做了5次鑒定,結果都是與疫苗無關”,祿護倉告訴澎湃新聞,直到2007年,他通過司法鑒定,經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才認定接種出血熱疫苗和祿文所患腎病綜合征“存在因果關系”。
祿文經5年6次鑒定,才被認定為因疫苗所致病變。值得注意的是,在接種疫苗異常反應發生后,相關的鑒定工作均由衛生部門或醫學會進行,出現鑒定難或者得出“偶合”、“不能排除”、“無法確定與疫苗有關”等爭議性鑒定結論,讓這些家庭難以信服,繼而引發糾紛。
祿護倉向澎湃新聞翻出了這些年自學的書籍,有病理學、人體傷害司法鑒定指南、醫學微生物學和免疫學,還有大量的法學類書籍。12年來,祿護倉自學成了一名法律工作者,為自己打官司的同時,還幫助其他疫苗異常反應家庭申訴,代理案件。為孩子治病簽“息訴罷訪”協議
更有甚者,部分疫苗異常反應兒童至今無法得到鑒定,家長急于為孩子治病而同衛生部門簽訂協議,“息訴罷訪”。2014年7月,河南省周口市沈丘縣兩個鄉鎮三名幼兒在衛生院接種疫苗后出現異常反應,2名兒童突患腦炎死亡,另一名兒童、1歲的一晨至今仍在接受治療。
3月4日,一晨的母親邵段向澎湃新聞表示,當初因急于治病,與沈丘縣趙德營鎮衛生院簽訂了一份協議,由衛生院一次性補償30萬元,條件是要求一晨一家“自愿放棄一切權利,不得再以此事為由到相關單位和個人糾纏上訪,保證息訴罷訪”,否則便收回30萬補償。
邵段稱,當地衛生部門口頭承認是疫苗造成孩子患病,但一直未能做鑒定。“給的30萬補償早就給孩子看病花完了,孩子現在還是深度昏迷,已經沒有錢再給治病了”,春節前剛從鄭州市兒童醫院出院的一晨,本打算過完年繼續治療,但卻拿不出更多的錢。
鑒定難,能獲得賠償更難。河北燕郊11歲的雅昕,1歲時接種脊灰減活疫苗(俗稱糖丸)而引發疫苗相關病例(VAPP),導致雅昕脊椎向左彎成S形,擠壓左側內臟,至今無法站立行走,只能爬行。雅昕的姑姑章燕告訴澎湃新聞,孩子出事后,整個家庭遭受了沉痛的打擊,毀了三代人。“孩子媽媽為這事精神失常,到現在也不知道去哪了”。
章燕說,當年每次做鑒定,都是排除與疫苗有關,經過十年維權,2014年9月才被鑒定為預防接種不良反應造成的二級甲等傷殘。但至今,雅昕未得到任何賠償。
各省補償標準不一
索賠之路并不比鑒定之路容易。一邊要為孩子治病,一邊還需奔走于各部門之間申訴、打官司,這是受疫苗異常反應影響家庭生活的全部。
祿護倉12年到底打了多少場官司,被駁回了多少次上訴請求,又拿到了多少分判決書,他不愿再去記憶。兒子祿文如今長達成人,只要不發病,和正常人無異,但祿文的病情一旦脫離治療,隨時都可能惡化危及生命。
兒子坐在床上終日對著電腦遠程學習計算機編程課程,祿護倉從兒子依靠的床頭大箱子中,翻出了厚厚一沓判決書,還有一整挎包當年辯護所用的證據文本。祿護倉說,孩子治療的費用用完了,他就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拿著看病的費用票據,向疫苗生產企業索賠,“12年幾乎每年都會打一次官司”。
“我也有老的一天,以后我不在了,孩子咋辦?”祿護倉不想再疲于一次次的起訴、一次次索賠。他曾請相關專家預算孩子的終身治療費用,“大概要花到200萬左右”,但疫苗生產企業不愿意,起初愿意承擔80萬,后來又只承擔60萬,最終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根據我國現行的《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具體補償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且一般反應、疫苗質量問題、接種單位責任損害、偶合發病、禁忌癥、心因性反應等6種不良反應情況不被視為異常反應,不納入國家補償范疇。而各省間補償機制不一導致糾紛不斷,發生異常反應的家庭走上上訪之路,或陷入無休止的起訴判決司法程序中。
為此,在志愿者楊占青的幫助下,300余接種疫苗后出現異常反應的孩子父母,呼吁公開歷年來的疫苗傷害病例,為疫苗異常反應孩童建立第三方鑒定機制和全國統一的補償機制。
他們的呼吁也得到了兩位人大代表的關注。鄭孝和就此表示,“人民選我當代表,我應該幫他們傳遞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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