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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終結“二政府”
20世紀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隨著經濟改革的進行,政府開始組建行業協會商會。這種形式的行業協會是主管機關附屬之物,人們也稱之為“二政府”、“紅頂中介”。一方面,行業協會有政府的權,另一方面,對行業協會的要求與監管,又比政府更松散,顯然,這種模式會滋生腐敗,使企業負擔不減反增,嚴重制約市場活力。
行業協會商會的政府性質,也影響到中國經濟的外向發展。2002年,商務部根據“入世”承諾廢止了出口配額制度,但隨即又規定企業在出口前必須經商會的預核簽章??梢?,行業協會商會不僅負責企業的生產調控,還負責出口調控,是連接企業和政府的一個平臺。正是行業協會商會的這種尷尬地位,讓中國企業在WTO框架下,在反壟斷訴訟中處于不利地位。
更深層次上看,這些“二政府”以備案、協調、行業自治等名義,截留了國務院已經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變相審批,就實質上阻礙了改革紅利的釋放。
實際上,有關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部門脫鉤的改革一直在進行著。2004年、2006年的深圳、2008年的上海、2010年的湖北、2011年的福建等地都有推進行業組織民間化,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原政府主管部門脫鉤的舉措。但是,一些地方要求各行業協會商會與政府主管部門徹底脫鉤的同時,又要求各行業協會商會要積極做好承上啟下的工作,發揮好商會作為政府聯系企業的橋梁作用。行業協會商會和政府脫鉤雖然喊了多年,成效仍然不大。
改革難以徹底的原因在于,企業生產很難擺脫行政資源的支持,而行業協會商會本身就是政府組建,是行政資源的管道。另一個原因是,在前幾輪政府機構精簡中,政府和企業的離退休人員以及內部借調人員,大量進入了行會、商會組織。這些既得利益者與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
由此可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部門分開難就難在,政府仍然掌握著很多行政資源,企業權利太小,即使政府放權,企業也不能把政府下放的權力變為自己的權利,并在生產中轉變為利益與活力,最終帶來經濟發展。所以,除了政府簡政放權之外,更需要在法治框架下解決企業的權利太小問題。
我們希望,隨著改革的深化,全國6萬多家行業協會商會組織能徹底變為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的社會性組織,而非政府的提線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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