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越獄的歷史:從床單打結到啟用直升機
最近臺灣竹聯幫的集體越獄事件又讓“越獄”題材的新聞上了頭條,不只是在臺灣,大陸的越獄事件也在去年長期占據新聞排行榜的首位。但回顧歷史,越獄僅是近300余年才有的現象,18世紀之前,越獄行為從來沒有在人類歷史上出現。與常識并行一致的現實是,18世紀之前的人類社會并非烏托邦世界,“犯罪-懲罰”的規律也始終存在,但越獄直到近代才成為新的犯罪景觀,難道是因為古代社會的罪犯擁有“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自覺性?
問題并不難回答,古代社會并沒有現代意義上的監獄。
監獄的誕生
18世紀前,刑罰制度處于“蒙昧刑”階段,主要特點為酷刑和肉刑,真正的監禁制(法律制度上的監禁規定是監獄出現的基礎)并不存在,越獄更是沒有條件。
這個時期,刑罰即死刑,例如按《漢謨拉比法典》的規定,死刑幾乎適用于所有犯罪。而在《摩西法典》中,則規定了15種可以判處死刑的犯罪,包括謀殺、通奸、褻瀆、不敬父母等。古羅馬法中死刑的條款繼承了《摩西法典》的多數類型,并在行刑手段上實現極大的創新。到了13世紀的英格蘭,死刑則適用于除報復傷害和輕微盜竊之外的所有重罪。
古代中國的刑罰制度與西歐大致相同,自先秦時期的“剕、臏、辟、劓、墨”,到隋朝延伸至清末的“笞、杖、徒、流、死”五刑體系中,監禁關押并不存在。
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了16世紀,西歐出現監禁制的萌芽,“矯正”成為一種對犯罪的懲罰手段。如英國在1557 年建立了倫敦布蘭德威爾矯正院、荷蘭于 1595 年在阿姆斯特丹建起男子矯正院。到了 17世紀,法國、德國、波蘭等國都先后建起了類似的機構。18世紀到19世紀,則誕生了更多的監禁機構,如勞改農場、孤兒院、改造所、教養所、規訓營、修道院、救濟院、寄宿學校等。
比起之前的死刑和流放,18世紀出現的成型監禁制度要溫柔得多,但它也給后世的法學家和監獄管理者帶來了無盡的困擾,其中,越獄就是最大的麻煩。
越獄,靠的是智慧和耐心
歷史上第一個著名的越獄犯是曾經四次越獄的倫敦小偷杰克·希皮爾德。第一次被捕后,希皮爾德打破拘留所木質的天花板,用衣服打結做成的繩子逃出,整個過程用了不到三個小時。第二次被抓的希皮爾德被關進一所新的監獄中,但僅在五天之后,希皮爾德即用同樣的方法越獄,他移除窗戶上的一根欄桿后,用打結的床單逃出獄室。
四個月后,希皮爾德再次被捕,新一次的越獄則是在情人的幫助下完成的。希皮爾德的情婦在探監過程中給他帶來了女人的衣服,并成功干擾了警衛的注意力。希皮爾德再次從窗戶的縫隙中鉆過,之后換上女人的衣服,成功越獄。
希皮爾德多次越獄成功的原因在于當時監禁制仍處于初期,監獄建筑、監視都不能達到完美。而在現代化監獄趨于完善的隔離條件下,犯人越獄往往要付出極大的耐心與智慧,其中最具有智慧的越獄方法是偽裝成普通人或者警衛。
如何獲得偽裝的衣服從而安全走出監獄,是越獄犯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美國大蕭條時期的大盜約翰·迪林杰的方式最有戲劇性,他將黑色鞋油涂到一塊類似于槍形的木頭上,成功騙過警衛,迫使對方脫下警服給自己換上。
迪林杰用自己削的木槍成功越獄。但偽裝越獄的集大成者要數美國歷史上著名的騙子史蒂芬·羅素,他曾成功越獄四次,第一次越獄是用便衣與對講機騙過了所有警衛。再次被捕后,羅素花了數年時間收集綠色熒光筆,并將其涂染到自己的備用囚衣上,使囚衣的顏色與警服接近,這次他再次騙過警衛,成功越獄。
值得一提的是,羅素長年收集熒光筆的行為顯示出了一個越獄犯最為重要的素質——堅持與耐心。這一特點往往在那些刑期較長的囚徒身上表現得尤其明顯,例如同樣四次成功越獄的日本犯人一雄白鳥,他在幾年時間里堅持用味噌湯浸濕手銬及獄門,直到它們生銹后才掙脫逃跑。
一雄白鳥的第四次越獄顯示出更大的耐心,他用一小塊削尖的金屬片作為工具,挖通了牢房的地板后逃脫。但一雄白鳥并不及歷史上越獄次數最多的澳大利亞囚犯穆代勒·喬,喬曾經成功越獄五次,有一次甚至是用錘子打穿花崗巖牢房后逃出。
但偽裝的方式往往需要較高的機會成本,鑿穿牢房則要付出時間成本,電影《肖申克的救贖》揭示了在現代監獄中最為有效的越獄方法——利用建筑原有的通風管道或下水道。上面提到的一雄白鳥的第二次越獄就是通過通風管道逃脫。
在押犯人最多的美國,無疑更有可能發生此類型的越獄,例如1934年,費城東方州立監獄的威力·薩頓越獄事件(薩頓也曾通過偽裝越獄成功)、1984年美國梅克倫堡懲教中心六名死刑犯越獄事件(六人通過供水管道越獄)、1992年美國北達科他州理查德越獄事件(此人曾成功越獄三次),甚至到2009年,三名囚犯也從印第安納州立監獄的下水道中越獄。
人多力量大
歷史上個人越獄成功的案例畢竟不占多數,組織犯罪的出現才是讓監獄管理者更為頭疼的事情。在對犯罪團伙無法實現完全打擊的情況下,監獄外部的營救力量使得越獄難度大大降低。組織越獄犯罪中最有電影感的是直升機越獄。
毒販、恐怖組織等犯罪祖師是利用直升機越獄的主要群體。例如,2002年巴西帕拉達監獄內的直升機越獄救出的囚犯是兩名殺人犯和一名銀行搶劫犯;2009年7月23日的比利時布魯日監獄利用直升機越獄的囚犯阿什拉夫被視為最危險的犯人;1986年11月23日羅馬Prigione di Rebibbia監獄直升機越獄事件中,逃脫的犯人中有一名軍火商、一名銀行搶劫犯和一名殺人犯;2005年12月10日法國Aiton監獄的直升機越獄囚犯中則有一名毒販和兩名武裝搶劫犯。
但直升機畢竟不便宜,買不起直升機的犯罪組織在越獄方法就顯得更為直接和暴力,上文提到的用黑鞋油手槍騙過警衛的約翰·迪林杰在第三次被捕后,他的三名同伙就偽裝成印第安納警方,要求引渡迪林格,敗露后槍殺了一名警官,隨后放出迪林格。
二戰時期的俘虜越獄
集中營是戰爭的臨時監獄,與正常監獄不同,集中營設立的目的不在于規訓與懲罰,而在于對囚犯進行隔離與勞役。戰場后方的集中營不僅可以使敵軍俘虜迅速轉化為非戰斗單位,同時也可以利用俘虜的勞動力,例如日本就在二戰期間在本土設立了大量集中營,以彌補國內勞動力的不足。
但由于集中營內惡劣的衛生狀況、粗暴的管理、繁重的勞役以及戰爭時期士兵極端的愛國思想,集中營內的越獄行為便更為頻繁。
二戰作為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戰爭,催生了大量集中營,這也導致越獄事件的增加。德國境內的科爾迪茨城堡被視為當時監管效果最好的集中營,但同時也是二戰期間最為頻繁出現越獄的集中營。
在二戰期間,科爾迪茨城堡共發生過174起越獄事件,有314名盟軍越獄成功。雖然科爾迪茨城堡越獄成功的案例多是從偷挖的地下隧道逃脫,但更有名的是“滑翔機計劃”——盟軍戰俘用破碎的百葉窗、膠水、木板等制作了一架滑翔機,但因守衛監視嚴密從未得到使用。
德國集中營Stalag Luft III的越獄行動更為著名,德軍并非沒有吸取歷史教訓,集中營都選址在挖掘地道難度較高的地方。這也使得此次“勝利大逃亡”的地道施工最為復雜:地道的入口選定在較為隱蔽的洗衣房下水道、壁爐底部等位置。此外,工具的制作及使用則發揮了戰俘們最高的智慧,例如紅十字會提供的金屬罐頭瓶是盟軍戰俘挖掘工具的主要材料。此外,床板則用來支撐地道,照明工具主要來源于戰俘們收集食物上的油水,再用破舊的衣服做成燈芯。
相比起盟軍俘虜,德國戰俘的越獄計劃更加詳細。在洛杉磯附近的日暉集中營內,德軍俘虜不但挖通了地道,并規劃好如何逃至墨西哥,再由線人接應回國,但他們忽視了氣候原因。當1944年12月23日,德軍戰俘從地道里越獄成功后才發現,他們原本打算乘木筏漂流到加利福尼亞灣的計劃根本行不通,因為冬季的鹽水河早已干涸。最后,多數德軍因無法適應沙漠的寒冷與干旱而回到集中營,其中三名戰俘逃到離墨西哥邊境僅48公里處被抓回。
雖然多數的集中營囚犯在越獄時并不會選擇暴動的形式,但這并無法阻擋軍國主義教育下的士兵。1944年8月5日,一千多名被關押在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考拉集中營的日本戰俘發起暴動,用刀、棒球棍等工具沖擊澳軍架設有機關槍的圍墻。最后359人成功越獄,但234名戰俘在抓捕過程中死亡(多數為自殺),其余被悉數抓回。
閱讀鏈接:
陳喆:《西方監獄建筑的空間特征及其演化》,《世界建筑》(World Architecture)2003年11期。
西莉亞·布朗奇菲爾德:《刑罰的故事》,郭建安譯,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NFPS.The Lawful Use of Handcuffs(2010)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