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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男子因與嫌犯同名被關17月,同案人曾當庭稱“抓錯了”
陳建忠的辯護律師林志強稱,陳建忠指警方在對其作筆錄時曾刑訊逼供,因此被迫作出了有罪供述。
因與嫌犯同名被抓
在被抓之前,福建漳州市云霄縣人陳建忠從事蔬菜生意,經常飛往全國各地調取貨源。2013年8月24日,他在北京機場被警方抓獲。隨后,他被廣東省潮州市饒平縣公安局帶走。
饒平縣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書稱,該局于8月24日將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陳建忠刑事拘留。12月13日,饒平縣檢察院向饒平法院起訴陳建忠等人。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獲取的起訴書顯示,2012年年底,被告人陳建忠前往饒平縣找到被告人林海頂、王金文,協商租地開設制假煙工場事宜。隨后,陳建忠向林海頂租用了一塊山地,用于開設制假煙工場。工場于2013年2月底開始生產中華等假冒品牌卷煙。
起訴書還稱,2013年3月14日,該制假工場被公安機關查獲。案發后,3被告人一直潛逃。王金文于4月27日被抓獲歸案,林海頂于7月17日被抓獲歸案,陳建忠于8月24日被抓獲歸案。
檢察院認為,陳建忠、林海頂、王金文三人的行為,違反了刑法,應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這一指控,檢察院出具的證據是證人劉俊田、劉金鴉等人的證言,被告人陳建忠、林海頂、王金文的供述與辯解,以及鑒定意見等。
同犯當庭稱“抓錯了”
2014年3月7日,該案在饒平法院開庭,陳建忠的兒子陳天式參加了庭審。他說,在庭審現場,同案犯林海頂稱,被告席上的陳建忠與他供述的陳建忠不是同一個人,警方抓錯了。
陳天式介紹,在庭審那天,林海頂先回顧了案件的經過。他因制造假煙被抓后,向警方供述出還有一名同案犯,名為“陳建忠”。隨后,警方出示了一張陳建忠的照片,他說,“是,就是這個人”。
然而,林海頂卻在庭審現場發現,一同站在被告席上的陳建忠并不是他認識的那個。他說,那個真正的疑犯比這個高一點,瘦瘦的,看上去四十幾歲。現在這個人,又矮又胖,看上去比較老,還有些禿頂。
在這樣的情況下,林海頂當庭指出,“抓錯了”。另外一名被告人王金文也說,從來沒見過庭上這個陳建忠。
自稱出有罪供述源于刑訊逼供
陳建忠的辯護律師林志強也向澎湃新聞證實了這一經過。他還指出,僅僅依據3名被告人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不能證明陳建忠去過饒平縣,并生產、銷售偽劣產品。
林志強稱,林海頂的供述存在嚴重虛假。林海頂曾多次提及他于2013年3月9日至3月11日在饒平與陳建忠見面。但彼時,陳建忠在海南出差,并無作案時間。為此,他所居住的賓館還出具了書證。
在會見時,陳建忠告訴林志強,2013年8月30日,警方對他作了第一份筆錄,他拒不承認制造假煙一事。隨后,警方用手銬將他的手拷在窗戶上,并毆打了他四個小時。在這樣的情況下,他不得不作出了有罪供述。林志強稱,手銬造成的傷疤至今仍清晰可見。
不道歉就不離開看守所
2015年1月12日,饒平縣檢察院因證據發生變化,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申請撤回起訴。1月14日,饒平法院準予撤銷。
只要在相關手續上簽了字,辦完相關手續,陳建忠即可恢復自由。但他拒絕簽字,也拒絕離開看守所。
“不明不白被關了17個月,要么法院判我有罪,要么法院判我無罪。撤銷起訴算什么?我就要個清白。”他說。
此外,陳建忠還要求當時對他實施刑訊逼供的警察當面賠禮道歉,并送他回老家。“當時怎么把我抓過來的,現在就怎么把我送回去”。他還希望,就這17個月的冤獄申請國家賠償。
對此,饒平縣檢察院的工作人員稱,希望陳建忠先離開看守所,再按程序申請。陳建忠不能接受,目前仍然在饒平看守所。
1月23日,澎湃新聞致電饒平縣檢察院公訴科,工作人員以案件主辦人與領導均外出辦事為由拒絕了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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