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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對公安機關怨恨的由來:差點被阻止和毛澤東結婚
據不完全統計,在文化大革命中,江青先后在15個場合聲嘶力竭地提出砸爛公檢法,點了20多為公安機關領導的名字,這些被點名的人先后被抓進監獄。新一期《炎黃春秋》尹曙生(安徽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的文章,講了江青對公安機關怨恨的由來。
項英發電報給中央說“此人不宜與主席結婚”,并附上揚帆所寫的材料。這些材料內容主要是綜合上海報紙雜志上刊登的她的那些桃色新聞和她曾經被捕過的情況,認為共產黨領袖和這種人結婚不妥。
可是電報到達之時,毛澤東已經和江青結了婚,電報的內容卻由當時的中央社會部部長康生告訴了江青。江青得知這一情況后的憤怒情緒可想而知。在憤怒的同時,江青也深深地感受到在上海當電影明星那一段風流史,差點毀了她和毛澤東的婚姻,今后還必將影響她的前程。她認為解決這一問題的最好辦法是銷毀那一段歷史的記載,可這是辦不到的;銷毀不了就隱瞞那一段歷史,這也難以做到;隱瞞不了就使那些了解她那一段歷史的人閉嘴或者死亡,可當時她沒有那個能耐。
后來的種種史料都證明,江青是后來的揚帆冤案的制造者。這是江青和公安機關、公安干部第一次結下的深仇大恨。
江青和公安機關、公安干部第二次結下冤仇,是她先后收到3封匿名信,使她感到自己的歷史問題將會妨礙她的第一夫人的地位。而號稱“18號案件”的專案偵破也因此拉開序幕。江青對公安部門遲遲未能偵破這一案件曾經表示強烈不滿,案子破了,又懷疑公安部門早就掌握了,遲遲不破,另有原因。
文革期間,反革命標語、傳單案件占了整個反革命案件的90%,其中約有一半以上是對著江青的。為了不使紅衛兵小將和造反派知道她的歷史,維護她“光輝”的形象,使知道她歷史真相的人閉嘴或消失,就成了她的主要任務。而這時她的權力無邊,想整誰就整誰,所以就上演了一幕幕迫害公安干警的大戲。文字來源:《江青對公安機關怨恨的由來》,尹曙生著,載2015年1月《炎黃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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