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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落地自貿區,新華社是“大股東”
1月5日,上海市政府官方網站發布消息,上海市政府同意由新華中融投資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出資,組建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
根據滬發改能源〔2014〕270號文批復,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為企業法人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天然氣、非常規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石油等能源品種的現貨交易,提供相關的交易服務,經營經國家有關部門或市政府批準的其他業務。
批文還指出,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是根據國家發改委與新華社戰略合作協議建立的交易平臺,其有關工作接受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及商品現貨交易市場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據了解,該交易中心是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與新華社戰略合作協議建立的交易平臺,將落戶于上海自貿區擴展區陸家嘴金融片區。目前的股比結構方案是:新華社占交易中心股比為30%,處于主導地位;三桶油(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各占10%,新奧、申能、港華等5家企業各占7%;華能國際股份為5%。
有業內人士告訴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記者,新成立的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交易品種基本囊括了石油和天然氣。顯然,這會與上海石油交易所現有的交易品種和職能存在重合。
不過,上述業內人士告訴澎湃新聞:“上海石油交易所和現在即將要成立的新交易所,一是主體結構不一樣,二是注冊的背景不一樣,那么它的功能和使命也不一樣。”
“現在國家發改委在推動,也就是國家層面來做。因為它可能會在上海自貿區內,做一個國內外的試驗,這樣這個中心的內容和使命也不一樣。新華社作為大股東,主要負責統領協調。”該業內人士說。
從股東結構到功能定位,交易中心和上油所均有重合之處。一旦交易中心推出,上油所將何去何從?上海證券報1月6日報道稱,對此,一位業內知情人士曾對該報記者表示,上海市政府同意將現有的上海石油交易所合并給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原有的各項業務一并劃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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