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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國反腐觀察之二|畫虎
中共十八大以來,尤其是2014年,黨和國家反腐敗力度空前加大,截止2014年12月26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孫鴻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2014年共查處了40名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即俗稱的“大老虎”),其中包括解放軍系統的徐才厚、楊金山兩人。至此,據我們統計,自1986年以來,已經查處了194名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十八大以來查處了61名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包括解放軍系統的2人)。
一、時間分布
自2014年2月18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海南省副省長冀文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至2014年12月26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孫鴻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2014年共查處了40名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平均每月查處3名以上。這是歷年查處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人數最多的一年,比2013年的20人,多了20人,翻倍。
最高人民檢察院2014年10月發布的數據稱,2014年1至9月全國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部門查處縣處級以上干部貪污賄賂犯罪要案2608人(含廳局級以上319人)。而今年1月到9月間查處的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數量為30人。據此或可估算,2014年全年查處的縣處級官員數量是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數量的近80倍,查處廳局級官員的數量是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數量的近10倍。由此,我們可以窺見2014年全國查處官員情況的概貌。
以中紀委網站公布的立案調(審)查時間為準(楊金山以媒體報道時間為準),2014年查處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的時間分布如下圖所示。
二、區域分布2014年地方黨政機關共查處28名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涉及17個省、市、自治區,其中東部地區涉及5個省市,共7人;中部地區涉及5個省,共12人;西部地區涉及5個省市區,共6人;東北三省涉及兩個省,共3人。另外山西省查處人數最多,為7人。中部地區成為2014年查處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的重災區,占了全年查處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總數的近三分之一。
三、部門分布2014年查處的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中,以查處前主要職務為準,地方省級黨委13人,地方省級人大4人,地方省級政府4人,地方省級政協7人。中央國家機關共查處7人,國有企業3人,解放軍系統(相當于副省部級及以上)共2人。
四、職級分布2014年查處的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中,正國級1人,為周永康;副國級3人,為蘇榮、徐才厚和令計劃;正部(省)級4人,分別是:申維辰、白恩培、何家成、朱明國。其他32人為副部(省)級。
總之,一年之內查處40名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反腐力度巨大,反腐成果豐碩,人們也可以據此窺測2014年全年的反腐戰果,2014年的中國反腐必將載入歷史史冊。如此巨大的反腐力度對腐敗分子和有腐敗傾向的人員也具有巨大的震懾作用。我們有理由相信,2014年必將成為中國反腐敗新的起點,而不是終點。
五、2014年反腐敗工作的趨勢與特點
縱觀我國2014年反腐敗實踐工作,反腐敗工作呈現以下趨勢和特點:
1.反腐法治化
依規治黨、依法治國是黨和國家治黨、治國的基本方略。法治化反腐一方面體現在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則上,無論多高的職位、無論是誰,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受到了查處。法治化反腐還體現在講究信息公開、程序正義和事實證據等具體的反腐行動中,幾十位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被查處,信息均通過中紀委網站快速及時發布,相關人員及案件及時移交檢察院、法院查處,部分官員的案件以直播形式進行公開審理,同時,在辦案過程中,堅持以事實為依據并注意保護涉腐官員的合法權利。
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加強反腐敗工作、完善懲治腐敗的法律規定的要求,10 月27 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擬對刑法進行以下修改:一是修改貪污受賄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二是加大對行賄犯罪的處罰力度;三是嚴密懲治行賄犯罪的法網,增加規定為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影響力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其近親屬等關系密切人員行賄的犯罪;四是完善預防性措施規定,如離職后的擇業禁止規定等。這反映了黨和國家正在加快反腐敗工作的法治化進程。
當然,法治化反腐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國還沒有統一的《反腐敗法》,這將是下一步反腐工作的重點。
2.反腐制度化
制度化反腐主要體現在黨的一些制度性規定和制度設計中。例如禁止吃拿回扣、禁止黨政干部請客送禮的制度,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范公務接待、規范領導干部兼職等規定。近年來,黨中央加強了反腐敗工作的制度建設,如“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等。
反腐敗制度建設最重要的莫過于官員財產公示制度。該制度在2014年取得了實質性進展,2014年8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正式向社會征求意見。11月中央編辦批復國土資源部成立不動產登記中心。12月22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6號)正式公布,將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不動產登記制度將大力助推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目前,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也在逐步推進。
3.反腐規范化
反腐規范化最清晰地體現在黨的巡視工作方面。2009年7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該條例包括總則、機構設置、工作程序、人員管理、紀律與責任、附則等六章,但對巡視工作的地位、職能等內容并沒有做出明確規定。2014年中央強化了巡視工作,11月份已開展了2014年第三輪巡視(2013年共兩輪),同時,及時公布巡視組人員構成、聯系電話、巡視單位,還首次公布了巡視現場談話視頻。上述做法不僅表明巡視工作更加規范和常態,也大大提高了巡視工作的效果。
9月2日,新的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正式開通。12月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官方網站開通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專欄,接受海內外對逃往國(境)外的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及其涉嫌向國(境)外轉移違法違紀資產等線索的舉報。中央領導帶頭踐行“八項規定”,對違反“八項規定”的官員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并通報其單位、姓名、職務、事由等,上述一系列做法,表明反腐工作在逐步規范,在規范的基礎上形成一種慣例,甚至上升為制度。
4.強化國際合作
2014年是我國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力度最強的一年。2014年3月,中紀委將預防腐敗室、外事局整合成立國際合作局,最高檢于同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工作的通知》。7月22日,公安部部署開展“獵狐2014”行動,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9月26日,最高檢啟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集中追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10月10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布《關于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外逃腐敗官員投案自首。11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多個場合談及追逃追贓和反腐敗國際合作。11月8日,APEC(亞太經合組織)會議通過了《北京反腐敗宣言》,決定成立APEC反腐執法合作網絡,在亞太地區加大追逃追贓等合作,聯手打擊跨境腐敗行為。11月15日,中國正式加入國際反腐敗學院。
上述內容僅是我國2014年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的部分工作。我國還將加強與世界各國各地區反腐機構和國際反腐組織在人員培訓、信息溝通、經驗分享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5.反腐突破禁區
反腐沒有禁區,2014年我國的反腐敗工不僅在查處人數上達到了歷史的最大數量,在一些細微的方面可以說突破了常規,正在改變人們的慣有認識。查處周永康,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隱性慣例;查處周永康、陽寶華,改變了人們對腐敗官員“退休即進入安全區”的慣有認識;查處曾經任職于重要樞紐機關中共中央辦公廳的令計劃,真正表明反腐沒有禁區;通報女性官員有“與他人通奸”行為,表明反腐沒有性別差異。
概而言之,不具有連續性的運動式反腐和僅僅依靠領導人決心和態度的權力式反腐,已經成為過去,反腐新常態已然形成。隨著法治化進程的推進,反腐工作的常態化,改革的不斷深化,腐敗將無處遁形。
(作者系北京建筑大學經濟與管理工程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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