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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為快遞企業松綁
根據中國郵政EMS發布的數據,在2009年到2011年三年內,國內速遞收入分別增長了14.51%、12.88%和16.36%。但中國郵政對手們的增速遠高于此:據國家郵政局統計,2009年~2011年,全國規模以上快遞企業分別實現業務收入479億元、574.6億元和758億元,同比增幅分別達17.3%、20%和31.9%。
需要注意的是,今天取得驕人業績的快遞企業,自誕生之日起就一直在灰色地帶行走,即便今天也不例外。這個灰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快遞企業寄送內容的灰色,二是快遞方式的灰色。
內容的灰色是指“郵政專營”內容的模糊,使得快遞企業經常因此而受到各種處罰。在2009年修訂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明確規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即便經過了2009年的修訂,郵政專營的內容也未被廢除,該法第五條規定:“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信件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但是何為“信件”,由于法律中并未明確規定,因此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往往各執一詞。
正因如此,在一段時間內,有關文件曾經規定,以快遞物品的重量來衡量是否為“信件”,如果是就交由郵政專營。不少快遞企業曾經因為在快遞物品時夾帶寫有內容的紙張而被郵政部門處罰。
快遞方式的灰色則是指快遞企業最后一公里的運送方式與目前的道路交通運輸法律法規相沖突。當快遞公司從配送中心將物品運送到最終客戶手中時,往往會遇到一個法律上的難題:該用何種方式合法地把物品送到客戶手中?既然是貨運,必然要用貨車,但是囿于成本限制,絕大多數快遞公司都無法選擇符合標準的貨車,只能用電動車或三輪車等工具。更重要的是,即便是貨車,也可能會遭遇城區里禁止貨車進入等問題。
毫無疑問,交通運輸部門和城市交警部門的規定都有美好的初衷,交通部門的規定估計是為了安全,而交警部門則是為了城市交通順暢。但相關規定都沒有考慮到物流業的現實,那就是:在目前收入水平不高的情況下,中國人還無法享受更高標準的服務,企業只能以摩的、電動車或面的來提供最后一公里的服務。如果中國快遞企業的運輸標準都要達到發達國家的要求,估計快遞價格至少翻一番。這么巨大的合規成本,消費者支付得了嗎?
快遞企業在重重擠壓之下仍能取得今天的成就,為整個社會提供各種便利,這自然了不起。但我們更要注意到,如果管制更松,生活還會便利許多。從這個意義上講,目前困擾快遞企業的“灰色地帶”需要明確,主要的“灰色地帶”不除,快遞企業的難題就不會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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