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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對日輿論戰打出新牌:公布45名日戰犯侵華罪行自供
7月3日上午,國新辦舉行發布會,請中央檔案館副館長李明華介紹中央檔案館在互聯網上公布《日本戰犯的侵華罪行自供》的有關情況。李明華表示,將從當天開始,以一天上網一個的形式公布被判刑的45名日本戰犯筆供。
就在2天前,日本政府不顧輿論反對和民眾抵制,通過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內閣決議案最終版本,再次為日本自衛隊在海外行使武力開辟道路。中央檔案館此番公布日本戰犯侵華罪行自供,或是中方對日輿論戰的一張新牌。
45名戰犯分成4案公審
據介紹,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于1956年6至7月,分別在沈陽、太原根據被起訴的45名戰犯的犯罪性質,分成四案,進行了公開審判。
第一案為日本侵華陸軍軍人案,包括鈴木啟久、藤田茂等8名戰犯,于1956年6月9日-19日在沈陽北公審,他們分別犯有積極執行侵略戰爭、指揮命令部下殘殺、強奸、抓捕、擄劫中國人民和掠奪、強占、焚燒、破壞中國公共財產,施放毒氣、制造細菌武器等罪行。
第二案為富永順太郎案,他曾是日本特務機關主事,1956年6月10日-19日在太原公審,被判戰爭罪和特務間諜罪。
第三案為在日本侵華戰爭中犯有罪行,又在日本投降后參加國民黨軍隊和特務組織,并犯有其他罪行的日本軍政人員案。包括城野宏等8名日本戰犯。這8名戰犯是1956年6月12日-20日在太原公審,被判戰爭罪和反對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罪。
第四案為操縱偽滿傀儡政權的日籍高級官吏和憲兵軍官案,包括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28名戰犯,他們于1956年7月1日-20日在沈陽公審,被判戰爭罪。他們都是操縱偽滿政權,制定和推行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各種侵略政策的首要分子,犯有屠殺、逮捕、刑訊、毒害、燒毀房屋、制造“無人區”等各種罪行。
法庭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分別判處了他們8年至20年的有期徒刑。刑期都是從1945年日本投降后,被告人被俘之日算起。判刑后,武部六藏因病給予了假釋回國,其他29名被提前釋放了,到1964年3月,被判刑的45名日本戰犯中,除了一人亡故外,其他的全部釋放回日本。
正著手整理20萬頁、1017名未判刑戰犯筆供
李明華指出,長期以來日本國內總有一些勢力矢口否認日本發動侵略戰爭的性質和罪行,嚴重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日本安倍內閣上臺后,公然顛倒黑白,混淆視聽,美化對外侵略和殖民歷史。這是對歷史正義和人類良知的漠視,也是對二戰成果和戰后國際秩序的挑戰。
中央檔案館之所以決定在今年盧溝橋事變77周年之際,從館藏檔案中選出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的45名日本戰犯的親筆供詞,包括筆供原文、補充、更正、附言等,以及當時的中文譯文,并附有中英文的提要,一并在國家檔案局網站上向社會公布,是為了用歷史檔案,用當事人的筆供,回擊日本右翼勢力否認日本侵華種種惡行、暴行、罪行的謊言,揭露日本侵華期間的反人道、反人類、反文明的暴行。
從筆供內容來看,這些日本戰犯在中國犯下的罪行主要有:策劃、推行侵略政策、制造細菌武器、施放毒氣、進行人體活體試驗、屠殺掠奪資財、毀滅城鎮、強征慰安婦、強奸婦女,驅逐和平居民很多違反國際準則和人道主義原則的種種罪行,很多罪行令人發指,甚至可以說是獸行。
目前,中央檔案館正在著手整理沒有被判刑的1017名日本戰犯的筆供,他們沒有被判刑并予以釋放,在偵查起訴過程中,每個人也都是有筆供的,當時都作了中文的翻譯。因為數量非常之大,加以整理將在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形式公布。可以透露的是,僅僅就戰犯的筆供而言,數量就將近有20萬頁(日文的原文和中文的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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