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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與情人被捉奸在床拍下照片,離婚后強拍前妻裸照獲刑半年
周寶婷將丈夫和情人捉奸在床,拍下照片。她沒想到,自己會被他們強行拍下裸照。
4月23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青浦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林雙杰、韓琳琳(均為化名)因涉嫌強制侮辱罪被提起公訴。法院以強制侮辱罪判處被告人林雙杰、韓琳琳有期徒刑六個月。
1996年出生的林雙杰比妻子周寶婷小兩歲,兩人婚后有一個女兒。2020年5月,原本要加班的周寶婷(化名)被臨時通知加班取消,她打算早點回家給丈夫和三歲的女兒一個驚喜。回家后,她發(fā)現(xiàn)女兒在客廳的沙發(fā)上睡著了,臥室的門關(guān)著,打開后發(fā)現(xiàn)丈夫和一個年輕貌美的長發(fā)女子在床上。
周寶婷回過神來,立刻掏出自己的手機連拍好幾張照片。女子趕緊遮住臉,丈夫大吼:“你要干什么?”周寶婷憤怒地說:“姓林的,我要跟你離婚!”說罷沖出臥室,收拾了幾件衣物家當,抱著被女兒回了娘家。
此后,周寶婷向林雙杰提出離婚,并堅持要女兒的撫養(yǎng)權(quán),林雙杰與之離婚,但不肯將女兒交給前妻,兩人為了此事爭執(zhí)不下,屢次發(fā)生沖突。
2020年8月底,女兒的撫養(yǎng)權(quán)問題依然沒有解決,8月23日,林雙杰約周寶婷在一家咖啡店內(nèi)再談判。到了約定時間,林雙杰的現(xiàn)女友韓琳琳,也正是離婚前的出軌對象提出要一起去。韓琳琳1998年出生,偶然與林雙杰認識后關(guān)系發(fā)展迅速,她對于上次被周寶婷拍下照片的事情耿耿于懷,便提出要一起去。
到了咖啡店,周寶婷見前夫竟然將韓琳琳也帶來,沒說三兩句就罵開了,指著韓琳琳叫“小三”,韓琳琳上前抓周寶婷,兩人扭打在一起。林雙杰分開兩人,提出去他車上談?wù)劊軐氭棉D(zhuǎn)身要走,林雙杰便攔腰將她扛起,將她塞進汽車后座,自己坐上駕駛座,韓琳琳也擠進了后座。
林雙杰專挑沒人的小路開車,周寶婷掙扎要下車,在后座與韓琳琳互相毆打,口中罵:“我要把你們的照片發(fā)給親戚朋友都看看。”
車開到一處偏僻的地方,林雙杰停下車來對周寶婷說:“你要發(fā)我們的照片,那我們也給你拍幾張。”說罷也到后座來,用手鉗制住周寶婷,韓琳琳騰出手來將周寶婷的衣服全部脫掉,然后拿起林雙杰的手機拍下了數(shù)張周寶婷裸露的照片。
兩人威脅周寶婷:“你再吵鬧,我們就把你的照片全都發(fā)出去!”周寶婷穿上衣服下車跑走了。
林雙杰和韓琳琳回到家中感到得意洋洋,覺得自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周寶婷前往派出所報警,公安機關(guān)將二人拘留,他們才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
被告人正在接受審訊 上海市青浦區(qū)人民檢察院 供圖
檢察機關(guān)經(jīng)審查認為,被告人林雙杰、韓琳琳以強行拍攝裸照的方式侮辱婦女,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強制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對二人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強制侮辱罪判處被告人林雙杰、韓琳琳有期徒刑六個月。
檢察官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與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構(gòu)成強制侮辱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檢察官表示,任何人都沒有權(quán)利私設(shè)公堂,去用毆打等暴力方式處罰他人,更不能去做猥褻和侮辱他人的事。拍下照片看似不會有實質(zhì)性的身體、財產(chǎn)、自由的損害,但對被害人的名譽、精神造成極大影響,足以對被害人產(chǎn)生精神傷害和脅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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