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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發8條朋友圈侮辱5歲女童被訴,經調解已刪除言論并道歉
冬冬的道歉內容。玉環法院供圖
因5歲女兒被培訓機構活動中同桌的母親冬冬(化名)在朋友圈發照片并侮辱“偷東西”,浙江臺州玉環市的夏女士(化姓)通過報警、打官司,終于讓冬冬刪除照片和言論,并在朋友圈道歉。
去年圣誕節晚,夏女士5歲的女兒小夏參加一培訓機構組織的讀繪本活動,小朋友們每人都獲得了一袋禮品。活動結束后,小夏的同桌小秋發現自己的禮品袋不見了,就告訴了媽媽冬冬。夏女士不久后在檢查女兒東西時發現多了一份禮品,當即回到活動地點交給了冬冬。十幾分鐘后,冬冬在自己的朋友圈連發8條信息,不僅有小夏的照片,還有一些頗有針對性的言辭,如“曝光穿白色衣服孩子跟家長,還有包庇她的繪本老師,偷了我孩子的圣誕東西還不叫出來,家長老師一起包庇……”“曝光這個孩子跟家長,偷了我孩子的圣誕東西不交出來”“明著欺負人,縱容孩子偷東西,不配做老師和家長”……同時她在繪本交流的微信群中也發表了類似言論。
冬冬的部分朋友圈內容。玉環法院供圖
“她把我孩子照片一發,還說她是‘小偷’,親戚朋友都來問我這件事,影響太壞了!”夏女士希望冬冬刪除朋友圈內容,消除影響。因協商無果,夏女士隨后報警,兩人在派出所經民警調解達成協議,但冬冬沒有履行。此后,夏女士以小夏為原告,將冬冬訴至玉環法院,要求其刪除朋友圈相關照片及不當言論,澄清事實、賠禮道歉。
4月2日,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從玉環法院獲悉,立案后,法官組織原被告雙方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冬冬需在微信朋友圈發布道歉文2次(間隔5天時間),發布后24小時內不得發布其他內容,不得屏蔽他人,且在一周內不得刪除。目前,冬冬已履行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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