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全國首部社會治理地方法規實施,對詆毀英烈行為劃法律紅線
3月9日,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南京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肖日東 圖
作為全國首部以促進市域社會治理為主題的地方性法規,《南京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于今年1月15日經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批準,將于3月10日正式實施。
3月9日上午,南京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南京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主要內容、特點和相關準備實施情況。
提到這部地方性的社會治理法規的特點時,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姚正陸表示,《條例》關注社會治理的熱點難點問題,比如針對最近發生的“辣筆小球”在個人賬號中發表惡意歪曲事實真相、詆毀貶損英雄事跡的事件,《條例》在第二章、第十一條再對“褻瀆英烈”行為劃定法律紅線,亮出法治利劍。
南京的經驗做法固化為地方法規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采訪獲悉,由于該《條例》屬于創制性立法,為此,南京市人大與市委政法委組成了工作專班,統籌推進立法調研、制度設計、課題評審、研討論證等工作。期間還召開了40多場協商推進會,聽取各個部門、各個階層的意見建議,邀請近50名相關領域的專家參與研討,確保這部法規“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這部法規確定了南京社會治理的基本格局和制度體系,明確政府、社會、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的職責權限和邊界,對市域社會治理的路徑、方法、手段、措施作出制度性安排,為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法治路徑進行積極探索。”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言人、研究室主任王利民說。
該《條例》將南京當地好的經驗做法,固化為法規條文加以實施。據南京中級法院副院長吳焱介紹,南京全市法院按照預防為主、調解優先的原則,促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銜接,形成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大調解工作格局。為此,南京全市法院均搭建了“訴訟與非訴訟對接中心”以及“非訴訟服務中心法院分中心”,發揮人民調解組織和律師的作用,推進律師服務工作站、人民調解工作室“一站一室”全覆蓋。
數據顯示,2020年,全市法院共訴前成功調解案件20058件,調解成功率32.9%;全市法院全年受理案件數同比下降7.9%,其中物業糾紛、保險糾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明顯下降。
“《條例》強調構建多元解決糾紛的機制,以矛盾實質性化解為目標,打通化解程序的全鏈條。”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姚正陸表示。
首先,完善訴訟調解對接工作機制,建立各類調解組織、調解員數據庫和搭建矛盾糾紛化解信息系統,用智能化手段整合法院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力量,打通線上線下非訴訟糾紛解決渠道。其次,完善非訴訟糾紛銜接機制,設立非訴訟服務中心,打破部門壁壘,實現非訴訟糾紛“一站式”受理。再次,建立矛盾糾紛分流處置機制,對訴前調解作出程序性規定,有效銜接和解、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仲裁等非訴訟糾紛化解途徑。
在談及《條例》亮點時,姚正陸介紹說,《條例》強調以大數據賦能社會治理,一方面要求強化突發事件的智能化應對,另一方面提出要加強智慧城市建設。
《條例》關注詆毀貶損戍邊英雄事件
“《條例》高度關注社會治理的熱點難點問題。”姚正陸說,《條例》分為9章66條,不僅回應了最近發生“辣筆小球”詆毀貶損戍邊英雄事件,還關注個人和社會心理健康。
《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不得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不得侮辱、誹謗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幸存者,不得編造、傳播有損國家和民族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或者信息。
針對社會快速轉型,人們的心理波動不斷加大,焦慮、急躁、冷漠、偏激等負面情緒增多問題,《條例》還在第二十三條、五十八條對心理援助服務、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作出了規定。
姚正陸表示,該《條例》也是一部有溫度的法規,其深耕城鄉社區治理,規范的內容體現了立法的人文關懷。比如,《條例》第四十六條強調了村(居)民情感共同體建設,第四十九條重點關注社區治理合力,增強村(居)民社區歸屬感,等等。
另外,《條例》還將中國特色基層社會治理典范寫入法規。該《條例》提到,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20世紀60年代初,浙江省紹興市諸暨縣(現諸暨市)楓橋鎮干部群眾創造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為此,1963年,毛澤東同志曾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楓橋經驗”由此成為全國政法戰線一個膾炙人口的典型。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