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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歷年累計簽約購房12.75萬戶
春節后,上海市戶籍第八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選房活動已于近日組織開展。按照統計數據,截至2020年底,上海已累計開展了上海市戶籍八個批次和非滬籍兩個批次的申請供應工作,上海全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歷年累計簽約購房約12.75萬戶,實際受益家庭約21.3萬戶,在全國開展共有產權住房工作的主要城市中,上海在共有產權住房受益規模中位居首位。
3月9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發布《本市持續深入推進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供應工作》的消息。
消息顯示,3月2日-3月5日,靜安區上海本市戶籍第八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選房活動組織開展。同時,靜安區也是春節后首個啟動上海戶籍第八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選房活動的區。
據了解,靜安區參加該批次選房的家庭共計763戶,有7個基地合計1207套房源可供申請家庭選擇,人房配比為1:1.3。
根據統籌上海市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一部署,后續黃浦、徐匯、虹口、崇明等區也將陸續啟動上海戶籍第八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選房活動。
按照計劃,上海市戶籍第八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選房工作將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
所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是指符合國家住房保障有關規定,由政府提供政策優惠,按照有關標準建設,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限制使用范圍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面向符合本市規定條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的保障性住房。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指出,為更好地解決上海市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上海市自2010年起即啟動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供應試點工作,其后連續5次放寬上海市戶籍家庭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準入標準。
按照規定,目前戶籍標準為取得上海市城鎮戶籍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地連續滿2年;住房困難標準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申請戶有男28歲以上、女25歲以上大齡青年等情況的復合家庭,還可再放寬15平方米;收入和財產標準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0元以下、人均財產18萬元以下,2人及以下家庭再放寬20%。
此外,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表示,為更好地解決新市民的住房問題,體現上海城市溫度,按照以戶籍人口為主、逐步擴大到常住人口的要求,在繼續做好上海市戶籍家庭基本保障,保障力度只增不減、保障房源確保供應的基礎上, 2018年9月底,上海市進一步擴大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受益面,將部分非滬籍住房困難家庭有序納入保障范圍,具體準入條件為:持有上海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符合住房限購政策(已婚、在滬無住房且在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并符合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收入和財產準入條件,優化了非滬籍家庭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后交易機制,允許該類對象取得上海戶籍后,享受上海戶籍家庭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后交易政策。
據悉,截至2020年底,上海已累計開展了上海市戶籍八個批次和非滬籍兩個批次的申請供應工作,上海全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歷年累計簽約購房約12.75萬戶(按照其中60%為復合家庭測算,實際受益家庭約21.3萬戶)。在全國開展共有產權住房工作的主要城市中,上海不但在共有產權住房受益規模中位居首位,且率先實現共有產權住房制度的全流程管理。
根據年度工作計劃,上海市戶籍第九批次和非滬籍第三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受理工作將于3月底、4月初有序啟動,符合相應準入標準的家庭可至其戶籍所在地(本市戶籍家庭)或工作單位注冊地(非滬籍家庭)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進行咨詢辦理。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表示,根據中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上海市將持續推進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制度深入發展,進一步完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提高重點人群保障力度,不斷完善審核機制、縮短供應周期,提高供應成效。“十四五”期間,計劃每年開展一個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供應工作,繼續確保供應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給有需求的對象,促進實現“應保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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