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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作家敦促我們說“不”時,我們常常說“是”
最自由的文學作品來自圖書館的小說區——一個英語系基本上就是一個謊言系。人文學科的許多其他系也是如此,例如哲學。博爾赫斯曾經寫到過一個奇怪的國家,在那里,哲學被認為是一種奇妙的文學形式,但我猜想我們中的大多數人,尤其是哲學家,一直也是這么認為的——我們特別喜歡哲學,因其能挑戰常識性的現實觀念——正如葉芝所言:“柏拉圖認為自然不過是一堆泡沫/在事物幽靈般的形式上流淌。”如果說文學有其馴服和被馴服的一面,那么也有其顛覆性的一面:斷言會引發質疑,斷言越有力,我們就越想知道作者為什么要如此強烈地捍衛它。所以文學中的一個趨向就是教化、改造或堅持:把我們塑造成一個社群的成員。但也有一種反向運動,文學刺激我們去拒絕它所宣稱的一切,它所尊重的一切。在虛構文學領域,我們不接受任何表面價值:一部虛構作品就是一個思想實驗,是有關價值觀的一種游戲活動,在游戲中,我們將信仰和懷疑都拋之腦后。
第一版《烏托邦》中的插圖
值得注意的是,當作家敦促我們說“不”時,我們常常說“是”,反之亦然。這在烏托邦和反烏托邦小說中尤為常見。如果我描述我理想中的城市,你很有可能不想住在那里——也許我自己也不喜歡住在那里。烏托邦傾向于削弱多樣性:此類小說的先驅是托馬斯·莫爾(Thomas More)的《烏托邦》(Utopia,1516),它預言了康德的絕對命令,即人類生活的每一個行為、每一個細節都遵循以下標準:只有將其視為一種普遍的道德法則時,它才是道德的。只有當一所房子和另一所房子一樣時,房子才是好房子;一件衣服只有在人人都穿的時候,才是好衣服:
這些房屋是美麗而華麗的建筑,它們在街道的一側連成一長排,穿過整條街,沒有任何隔斷或分隔。街道寬二十英尺。在整條街道的房子背面,有一個很大的花園,與街道的后面環繞而成。每間房子有兩扇門,一扇通向街道,一扇通向花園的后門。這些門由兩扇門板制作,既無門鎖,也沒門閂,很容易打開,用手指輕輕一拉,它們就會自動關上。凡愿意進去的,都可以進去,因為房子里沒有任何私人的和屬于個人的東西。每隔十年,他們就抽簽換房……
他們的服裝在全島都是一種樣式(只是男人的衣服和女人的衣服,已婚的和未婚的衣服有區別),而且這種服裝永遠不變,眼看為合宜,身動為俊美,連冬天夏天也穿著合宜:至于這些衣服(我說),各家都是自己做的。
在烏托邦,沒人有秘密,沒人有罪惡的小習慣或戀物癖;在杰里米·邊沁(Jeremy Bentham)設計的環形監獄中,囚犯們每時每刻都受到獄警的監視,但烏托邦不需要這個設計,這里人人都是警衛,人人都是囚犯。房子不是玻璃做的,但是它們的門輕輕一碰就會打開,你的鄰居不僅會知道你的事情,而且很快就會占據你的家。
烏托邦的清教特征是通過極其嚴苛的性行為規則來表達的。烏托邦人認為,性是一種強烈的愉悅,如果允許婚前性關系,就沒有人會費心結婚,這對一個監管有序的國家是不利的:
若男女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前被證明身體受到了侵犯,無論誰是主犯,兩人都會受到嚴懲,而且雙方一生都要被禁止結婚……這種行為受到如此嚴厲的懲罰,因為他們知道,除非他們努力避免這種罪惡的自由,否則很少有人會為了婚姻之愛而結合在一起,在婚姻中,人的一生都必須與另一個人相伴,而隨之而來的所有悲痛和不快也必須耐心地接受和承擔。此外,在選擇妻子和丈夫時,他們嚴格遵守一種習俗,這種習俗在我們看來天真而愚蠢。因為一個正經而誠實的婦人,無論是少女還是寡婦,都要與求婚者赤裸相見。同樣地,一個賢明而謹慎的男人也要如此。聽到這個習俗,我們笑了,認為這是愚蠢的,不能接受。但另一方面,他們也對其他國家的愚蠢行為感到訝異,這些國家的人在購買一匹小馬時,會格外小心謹慎,生怕花了自己的一點點冤枉錢;雖然馬幾乎光著身子,他們也不放心買,除非把馬鞍和所有的馬具都取下,生怕這些東西蓋著傷口。
婚姻本質上是殘酷的,是一種需要長期忍耐的痛苦;但至少在你同意擁有它或被它擁有之前,你可以先看看對方。脫衣舞聽起來滑稽可笑,除非我們意識到,正如莫爾所設想的,袒露是烏托邦社會運轉的關鍵所在;你不僅沒有隱私權,而且你有義務展露你的全部。在烏托邦,可互換角色的居民背負著相同的枷鎖和辛勞,把國家拉向——何方?作為烏托邦,它本身就是一個目標,因此,可能除了作為低等國家的典范來展示其完美之外,它沒有任何目的。
因此,沒有人真正想要生活在莫爾的烏托邦——或者柏拉圖的理想國,一個除了軍歌之外沒有任何詩歌和音樂的地方,一個通過殘酷的訓練將人裁剪成形的體育館。另一方面,當我讀到諸如但丁的《地獄》(Inferno)或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的《1984》(1984,1949)之類的書時,我有時會對自己說,書中描寫的意在令人厭惡的地方,似乎并沒有那么糟糕。我也許不想成為一個但丁筆下永世受地獄之苦的靈魂,但成為一個小鬼可能會讓人興奮——我可以氣喘吁吁地騎在吉里昂(Geryon)的背上,經過痛苦的折磨,奔向快樂的場景;甚至那些受苦的靈魂也處于一種異常強烈的狀態中。對于奧威爾來說,《1984》中的城市提供了個人安全感、一種強烈的共同體意識、將個人欲望融入集體意志的獨特儀式、有趣和有益的工作,以及便宜的杜松子酒。斯科特·菲茨杰拉德(Scott Fitzgerald)在1936年寫道,“對一流智力的檢驗是,你是否有能力在頭腦中持有兩種對立的觀點,同時又能保持這種能力”,根據這一定義,《1984》的口號造就了相信這些觀點的人上人:
戰爭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無知即力量。
也許限制居民詞匯量的嘗試是不明智的,但一種奇特的思想彈性是生命的前提。
這本書的主人公溫斯頓·史密斯(Winston Smith)為真理部工作,該部門負責修改所有過去的記錄——照片、文件——以使過去的一切符合過去的愿景,亦適合當前的政治時局。我高中時第一次讀這本小說,至今還記得想到過去是一本可以無限修改的書時的喜悅——仿佛所有的不快都可以被編輯成不存在的。在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的《愷撒與克麗奧佩拉》(Caesar and Cleopatra,1901)劇中,一個驚慌失措的宦官沖進來告訴愷撒,偉大的亞歷山大城圖書館著火了——“那里燃燒的是人類的記憶”;愷撒則冷靜地回應道:“一個可恥的記憶,讓它燃燒吧。”但奧威爾找到了一個比燃燒更好的解決辦法:把所有的書寫視為一種字母模糊的、不確定的閃現,在白茫茫的背景上隱約可見,夢幻、幽靈般的字母不斷被拆解,不斷被重組——一種模仿人類記憶真實運作的書寫,模糊而又飄忽不定,所有尖銳的棱角都被合理化所挫平,被虛構所模糊。
我們喜歡生活在奧威爾懷著恐懼所預見的世界里。我是在電腦上寫這個的,在它離開我的硬盤之前,我可以讓所有關于奧威爾的討論消失在網絡世界中,就像它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并用與我剛才所說的一切相矛盾的詞語來代替它。甚至在它離開我的硬盤之后,我還可以回到我的通信文件中,撤銷我本不應該發送的一封郵件,代之以一封不那么尷尬、不那么唐突、行文更優雅的郵件;我甚至可以修改我收到的回信,讓我的虛榮心不受到太大傷害——如弱化一個修飾語,或加上一個讓步狀語從句。“你這個混蛋!”在《我的生活:修訂后的標準版》中可以毫不費力地被改成“我的天哪!”。今天的歷史不僅由勝利者書寫,也由被征服者書寫,甚至由文盲書寫。但這比奧威爾想要的更能代表歷史:一套裝訂成冊的早期倫敦《泰晤士報》對開本,由一位嚴謹的編輯精心修改。我可以更容易地理解真理,就像一堆流動的文件在時間的水面上蕩漾起伏。
溫斯頓在真理部工作,而他的非法情人裘利亞則在小說部工作。在他們關系開始的時候,他注意到她用吊帶吊住胳膊:“可能她在一個大萬花筒周圍轉圈的時候把手壓壞了,小說的情節就是在這個萬花筒上‘草草’寫出來的。這是小說部一個常見的事故。”(參見喬治·奧威爾:《一九八四》,第二部分第一章,中國友誼出版公司,2016年)這個細節是對喬納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的致敬,后者在《格列佛游記》(Gulliver's Travels,1727)中描述了拉加多學院機器,這是一種通過隨機生成單詞來制作書籍的設備:
接著他把我領到了架子前……這架子二十英尺見方,放在房子的正中央。它的表面是由幾塊木頭構成的,每一塊大約有骰子那么大,不過有些還要大一點。它們都是用細繩連接在一起的。每塊木板上都貼滿了紙;這些紙上寫滿了他們語言中所有的單詞以及不同的語態、時態和變格,不過沒有任何次序。[第三卷,第五章]
給文學松綁的極限是通天塔圖書館,在那里,文學通過隨機程序產生:擲骰子、轉動萬花筒,或鍵入無限多的猴子。為不朽杰作確立經典的想法令人愉悅;但有關品味純粹的文本偶然性或完全摒棄文本的想法,也讓人有種莫名的快樂。
文學的目的,一部分是為了把需要記錄的東西永久地記錄下來,一部分是為了幫助消除記憶,甚至包括那些應該被記住的東西。《埃涅阿斯紀》中有一個奇妙的時刻:在地獄里,庫邁女先知送給埃涅阿斯一根金枝,使他得以進入冥界,在忘川河岸與父親安奇塞斯相遇。安奇塞斯指點給埃涅阿斯看一群飄忽的鬼魂,他們將投胎重生為埃涅阿斯的子孫后代:
“The souls that throng the flood
Are those to whom, by fate, are other bodies ow'd:
In Lethe's lake they long oblivion taste,
Of future life secure, forgetful of the past.
Long has my soul desir'd this time and place,
To set before your sight your glorious race,
That this presaging joy may fire your mind
To seek the shores by destiny design'd.”
................................................
“Survey,” pursued the sire, “this airy throng,
As, offer'd to thy view, they pass along.
These are th' Italian names, which fate will join
With ours, and graff upon the Trojan line.
Observe the youth who first appears in sight,
And holds the nearest station to the light,
Already seems to snuff the vital air,
And leans just forward, on a shining spear:
Silvius is he, thy last-begotten race,
But first in order sent, to fill thy place.”[6.9661034,trans. Dryden]
“那些在河岸邊擁擠的鬼魂,
命運注定他們會再次投胎:
他們喝了忘川水,
就忘卻了憂愁,忘卻了過去。
我早就渴望著此時此刻,
把你光榮的民族后裔展現在你的眼前,
希望這預見的歡樂能夠激勵你,
去尋找命中注定的彼岸。”
……………………………………
“瞧,”他的父親接著說道,“這一群魂魄,
就像你看到的那樣,他們往前走了。
這些是意大利人,特洛伊人的后裔,
命運會把我們連在一起。
看那個第一個出現的年輕人,
他站在離天光最近的地方,
似乎已經在吸著元氣,
倚著一支閃光的長矛:
他就是西爾維厄斯,你最小的兒子,
卻是第一個被派去接替你為王的。”
[6.966—1034,德萊頓(Dryden)英譯本]
這個世系最終延伸到維吉爾時代的羅馬帝國。但這條長達千年的英雄譜系是通過對命運硬盤內容的大量刪除而形成的;在地獄里,記憶和遺忘是完全平衡的。我把這看作文學自身運作的一個寓言:我們為了記住而遺忘,我們為了遺忘而記憶。
《幻象》
威廉·巴特勒·葉芝(William Butler Yeats)在神秘哲學書《幻象》(A Vision,1925)中寫道,死者的靈魂必須通過“夢回”(Dreaming Back)過去的生活來凈化自己:“靈魂被迫一遍遍地生活在最觸動它的事件中;沒有什么是新的,但是舊事件在亮光中顯現,光線的明暗,取決于經歷事件的激情的強度。各種事件按強度或亮度的順序出現,強度較大的先出現,痛苦的事件通常伴隨更強烈的情感,這樣的事件就不斷重復。”其目的是消耗自我:經過一再的重復,感情強度降低到零,導向遺忘和重生。葉芝的作品經常描述那些陷于“夢回”的幽魂:在他的劇作《煉獄》(Purgatory,1938)中,一位老人(他殺了自己的父親,很快又將殺死自己的兒子)盯著墻上的一個缺口,看到他父母的鬼魂重現他們新婚之夜的場景:他醉酒的父親和他貪欲的母親一起爬上了床,盡管老人對著母親尖叫,叫她不讓父親碰她。但是他無法阻止使他降生的這個性行為,他只能在恐懼中看著它再次發生。所有的悲劇都是某個原始場景、某種情感糾葛的再現。但在我們讀過或看過50遍《李爾王》(King Lear)或《俄狄浦斯王》(Oedipus Rex)之后,對故事節奏如此熟悉,就感到結局失去了先前的一些光彩;雖然還有點被觸動,但不再被震撼了。熟悉也有它的好處:當我們從索福克勒斯(Sophocles)的劇作中,或者從滿是精密的醫療器具的病房里探望病人的經歷中,對災難更了解之后,它就不那么可怕了。然而,這種回歸平淡的現象也令人遺憾。難忘的也終會被遺忘。
作家寫作是為了保存經歷,也是為了摒棄經歷。弗吉尼亞·伍爾夫的《到燈塔去》(To the Lighthouse)被公認為以一種極其尖銳和生動的方式再現她的雙親,萊斯利·斯蒂芬爵士和茱莉亞·達克沃斯·斯蒂芬——他的理性主義、他的坦率、他的遲鈍、他的心胸,和她的同情、她的短視、她的高冷。但是伍爾夫寫這本書顯然不是作為一個備忘錄,而是作為一個助忘錄:
直到我四十多歲……母親的存在一直困擾著我。我的耳畔會響起她的聲音,眼前會浮現她的形象,想象當我干活時她會做什么或說什么。她就是一個隱形的存在,在日常生活中扮演著如此重要的角色……
后來有一天,我一邊沿著塔維斯托克廣場散步,一邊構思《到燈塔去》,就像我有時構思其他作品一樣,突然間思如泉涌,一件事連著另一件事……我寫這本書很快;寫完了,我就不再受母親的煩擾,我的耳畔不再充斥著她的聲音;眼前也不再晃動她的形象。
我覺得我寫書的做法和精神分析家看病的做法不謀而合。我們都是把積淀已久、牽腸掛肚的情感宣泄出來。在表達情感的過程中,我稍加解釋,之后便放任不管了。但是“解釋”(explain)的意思又是什么呢?
動詞“explain”的基本意思是“撫平”(flatten),從某個角度來看,所有的文學活動都是在解釋、辯護、指控或者證明,抹平一切凸起,使事物平滑無奇,讓人無話可說。為什么有人要寫東西?——為了不必時刻牢記在心:需要一個外部存儲設備,那就是書。我們把圖書館建在離幽暗的忘川碼頭不遠的地方。
本文選自《繆斯之藝:泛美學研究》( [美]丹尼爾·奧爾布賴特/著,徐長生 楊賢宗等/譯,歐榮/校譯, 南京大學出版2021年1月版),澎湃新聞經授權摘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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