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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拉黑”澳媒背后的較量,歐洲也將效仿澳大利亞?
自2月17日開始,臉書開始屏蔽澳大利亞所有媒體的新聞內容,同時限制澳大利亞用戶在臉書分享和獲取當地及海外新聞,一時間遭到澳大利亞政府與民眾多方指責。在壓力之下,臉書在23日宣布其與澳大利亞政府談判取得進展后,將恢復有關澳大利亞的新聞頁面。
臉書之所以如此“大動干戈”,是因為澳大利亞議會預計在近期通過新法《新聞媒體和數字化平臺強制議價準則》,法案將要求谷歌(Google)、臉書及其他數字巨頭為其新聞內容向澳媒體付費。臉書通過屏蔽行為表達了對新法的不滿,其理由是新法“從根本上誤解了”科技公司與新聞出版機構之間的關系,臉書因此面臨著“嚴峻選擇”,要么遵守法律,要么封禁新聞內容。
臉書在澳壓力下“妥協”
去年12月上旬,澳大利亞財政部提出《新聞媒體和數字化平臺強制議價準則》草案,矛頭直指臉書和谷歌這樣的數字巨頭。根據這份法案,新聞機構可以單獨或集體邀約臉書、谷歌等平臺,討論使用新聞內容的價格。
今年2月17日,澳眾議院通過了這份法案,要求互聯網企業在使用新聞鏈接時,向生產新聞內容的澳大利亞媒體支付費用。
關于出臺此法案的原因,澳大利亞財政部長弗萊登博格此前表示,在澳大利亞的互聯網廣告總收入中,谷歌占比53%,臉書則占比23%,這兩家處于絕對主導地位。澳大利亞的專業新聞媒體無法因為其生產的內容在這些平臺上得到分享而獲得報酬,甚至它們的廣告商也被臉書、谷歌搶走。
在澳眾議院“開炮”后,臉書決定屏蔽所有媒體的新聞內容,其覆蓋面極廣,所有澳大利亞本土新聞站點的臉書頁面都遭到封鎖,澳大利亞境外的用戶也無法訪問或閱讀臉書平臺上的任何澳大利亞新聞出版商網頁。同時,澳大利亞一些重要政府機構,包括警察部門、緊急服務部門、衛生、氣象部門等官方賬號的臉書頁面也無法正常訪問。
18日一早,許多從夢中醒來的澳大利亞人像往常一樣通過臉書瀏覽新聞和資訊,卻突然發現自己關注的賬號幾乎都是空白。
臉書的激進做法立即激怒了澳大利亞政府高層。2月19日,澳總理莫里森喊話臉書,“這里是澳大利亞,若想在這做生意,就必須遵守我們的規定“。文化部長吉爾伯特則指責臉書此舉對新聞以外的心理咨詢熱線、森林火警等基礎信息服務造成影響,令國家蒙受損失。另有澳大利亞政府官員表示,正在與臉書對話,商議如何化解雙方圍繞澳方一項新聞付費議案的爭端。
同日,臉書亞太區高管西蒙·米爾納就禁止澳用戶訪問該國政府機構和國家衛生部門的主頁向澳方道歉。隨后臉書被迫解除了對澳大利亞新聞媒體的屏蔽。但同時,臉書發聲明講述自己的“苦衷”,稱每天約有1400萬澳大利亞人使用臉書,臉書去年為澳大利亞各新聞出版機構推送約51億條新聞,價值估計超過4億澳元(約合人民幣20億元),但新聞內容僅占用戶推送量的4%,其所帶來的收益“微乎其微”。
與臉書的強硬態度不同,美國互聯網巨頭谷歌日前與澳大利亞新聞集團等新聞機構達成協議,將為獲取后者新聞付費。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在臉書采取極端舉措的同時,控制全球一半數字廣告市場的谷歌則先后與澳大利亞兩大傳媒集團簽署價值高達數千萬澳元的付費協議,谷歌將借此取得轉載新聞內容的授權。
另一家科技巨頭微軟則對法案表示支持,認為“它試圖合理解決數字平臺與澳大利亞新聞企業之間議價能力的不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當地時間23日,遭到多日施壓的臉書已選擇“妥協”,宣布將恢復有關澳大利亞的新聞頁面,而澳大利亞政府也修改了部分法案。《悉尼先驅晨報》報道稱,該法律經澳大利亞參議院修改后增加了2個月的調解期,讓科技巨頭與媒體在被迫進入有約束力的仲裁程序之前有更多時間達成調解協議。據悉,該立法很快可能會在24日被正式通過。
“臉書和谷歌并沒有隱藏一個事實,就是他們知道全世界都在關注澳大利亞正在發生的事。” 澳大利亞國庫部長喬什·弗萊登伯格(Josh Frydenberg)在采訪中說道。
歐盟將效仿澳大利亞?
談及上述爭端時,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內德·普賴斯19日說,美方通常支持美國企業,但不會公開評論此事,因而澳大利亞沒有得到來自最大盟友的支持。
不過,在與臉書的輿論戰中,澳大利亞獲得了歐盟、加拿大的口頭認可。事實上,歐洲早已進行了類似爭論,只是歐盟和成員國政府還沒有像澳大利亞一樣采取全面行動。
此次爭論發酵后,歐盟內部市場委員布列頓對“一個數字平臺采取如此決定對抗主權國家的法律”表示“遺憾”。
“平臺應該主動調整,配合監管方,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布列頓說,“正在澳大利亞發生的事情啟示我們一定要轉變(對數字監管)的態度。”
目前,歐盟已經擬定了《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的文本,其中體現了與澳大利亞法案相類似的思路。此外,歐盟2019年已經頒布的版權相關規定已經要求谷歌等平臺與媒體、記者、作家、藝術家等內容產出者簽訂協議,不過沒有像澳大利亞法案那樣激進地強制要求平臺為每一個新聞鏈接付費。
在法國,谷歌與新聞提供商們達成了協議,但參與方只有少數幾份知名報紙。路透社分析稱,鑒于歐盟的既有規定并非十分強硬,且其市場體量遠超澳大利亞,臉書也不大可能對歐盟媒體采取類似的屏蔽行為。
不過,《商業內幕》2月初分析稱,歐盟《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體現出的立法方向最終會要求數字平臺為版權付費,但是歐盟可否成功與臉書、谷歌等平臺討價還價,其還需與強勢的美國政府先進行一番復雜博弈。
值得一提的是,《華盛頓郵報》22日刊登評論文章,直言澳大利亞此番立法進程走在了世界前列,“是在向美國展示如何監管谷歌與臉書這樣的科技巨頭。”不過分析人士指出,雖然澳大利亞對科技巨頭采取的監管模式“看起來有希望推廣”,但其也需要科技巨頭有配合的意愿,因為刊登新聞內容為臉書等公司帶來的收益微乎其微,科技巨頭大可放棄該陣地,不過一旦放棄,其聲譽將大受打擊,因其平臺上的大量內容已經時常被指與暴力或仇恨言論有關,影響其公眾形象。若臉書與谷歌等平臺徹底退出新聞領域,反而不利于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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