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辣筆小球”被拘,中紀委:任何抹黑英雄的行為都將付出代價
2月20日,南京市公安局對仇某某(網名“辣筆小球”)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19日,有250多萬粉絲的微博博主@辣筆小球為博取網民關注,發表惡意歪曲事實真相、詆毀貶損5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違法言論,引發公眾強烈憤慨。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決不容許有人歪曲真相、抹黑英雄。賬號@辣筆小球所發布的言論無視國防部和《解放軍報》早些時候作出的回應,毫無依據可言。言論發出近10小時后,微博對賬號@辣筆小球予以關閉。處罰作出后,廣大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支持。詆毀英雄的行為不僅觸碰道德底線,還為法律所不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明確,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也對相關行為作出規定,禁止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公安、文化等部門應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依法及時處理。@辣筆小球如此言論損害英雄形象、傷害民族情感、毒害愛國之心,情理法皆不容,其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英雄是中華民族的杰出代表,英雄事跡和英雄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加勒萬河谷見證了鐵一般的事實,巍巍雪山見證了官兵們的赤膽忠誠,祁發寶、陳紅軍、陳祥榕、肖思遠、王焯冉等英雄們的錚錚鐵骨永遠鐫刻在喀喇昆侖高原。我們要崇尚英雄、學習英雄、捍衛英雄、關愛英雄,而決不是與之相反。任何抹黑英雄的行為都將受到人們的鄙棄,付出應有的代價。
(原題為《英雄不容詆毀》)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