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哪些“飯局”黨員領導干部不能去?
下屬單位的人請吃飯能去嗎?
根據《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三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追究的對象既包括組織者也包括參加者,無論是組織的人還是參加的人都應當給予一定的處分。因此,對下屬單位組織的宴請,應當慎重參加,如果是用公款支付的宴請,就是違紀行為。即使有些人是個人名義宴請,也難保他回去之后不用公款報銷。還有一些可能確實是私人宴請,但是由于與下屬單位存在管理關系,則有可能構成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同樣是違紀行為。對領導干部尤其是高級干部不向組織報告,搞秘密聚餐的,更是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行為。
老鄉、同學、戰友聚會能參加嗎?
根據《黨紀處分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應當受到紀律處分。這里的“違反有關規定”主要是指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總政治部于2002年下發的《關于領導干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組織的通知》等規定,該通知對領導干部組織、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的有關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違反其中相關具體要求,組織、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則構成違紀。黨員干部基于正常交往,參加老鄉、校友、戰友、同學之間的聚會、聚餐、交往等活哪些“飯局”黨員領導干部不能去?動的,一般不構成違紀。但是即使是不參加這些有組織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但利用老鄉、校友、戰友關系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搞利益交換的,同樣是違反黨的紀律的,也應受到紀律的嚴懲。
(原題為《哪些“飯局”黨員領導干部不能去?》)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