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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這一生專挑“幾乎不可能”的事去試 | 單讀 Pick
本周單讀 Pick 當班編輯劉婧,
她推薦的書是馬雁的散文集
《讀書與跌宕自喜》。
單讀編輯劉婧的推薦語:
如果你熟知馬雁,這一本是相當齊全的馬雁散文集,可以供你收藏;如果你不是她的老讀者,那更好,我也不是(我們多幸運?。?,下面這些碎片的閱讀感受,正適合與你分享。
讀馬雁時的十來個瞬間感受:
01
有時候深夜也不能從白日的紛亂中拔出自己,但最近夜讀馬雁時能。以至于白天把它曝露在噪音里,竟覺得暴殄天物。
02
總覺得是我自己正坐在桌子前寫日記,倒不是說我有她那股通天的才氣,只是覺得,非同一般的近。
03
總覺得她的朋友們說起話來都充滿詩意,哪怕在胡鬧,或許有詩意的人寫出的人都有詩意,就像我覺得波拉尼奧的朋友都在反叛和斗爭。
04
已經有好多年,只要讀到“生活像潮水,朝我涌來”時,我就會雞皮疙瘩掉一地。直到看馬雁寫,我覺得那股生活的大潮,真真實實就在我心頭翻涌起來。
05
“反正,我真是迷戀生活呀”,這句真讓人能對萬般瑣碎的生活,生出一絲迷戀。盡管她很快又說了些相反的話??蓯?。
06
愛,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這是她的原話。但我覺得她會專挑那種“幾乎不”的事情去試。
07
你可以寫你的絕望、失落、無力,但寫這些時,最好幽默一點。
08
對自己誠實,除了需要很多的勇氣,還需要很多的才華。
09
偶爾的自相矛盾不妨礙真誠。
10
第一次較為深刻地動起離開北京,去到一個二三線的、離家近的小城市的念頭。因為看到馬雁在成都的日子,“揀了臨河的小桌,要了一杯菊花,開始看書”,也是妄想自己在那樣的生活里,就能寫出點什么東西。
11
“跌宕自喜”,怎么會有這么精準的詞,能概括我們作為讀者的全部心理體驗。
12
有些事情不會因時代而變的,當我們做不到時,就僅是做不到而已,不一定是什么時代的錯。
這次就先寫這么多了。
我一生的愿望其實是
做一個游吟詩人
撰文:馬雁
我小時候在一個子弟校上學。所謂子弟校,是從小學一年級一直到高三都有的。那時候,我悄悄喜歡一個比我大三歲的男生。其實說起來喜歡,也是很模糊的一種好感。但那個男生的眉毛濃密,睫毛細長,實在是很值得喜歡的,更何況他還會笑。我相信喜歡這種情緒是可傳染的,比如說我走過操場,會發現他在教室走廊上看著我。有一天,學校貼了通知說要開一個現代舞班,歡迎同學報名。我當然會參加這個班,在通知前面,大家也都知道我要參加這個班。這時這個男生走來,流里流氣地,看著通知說:“哇,現代舞……搖滾……聽說過沒見過兩萬五千里……”他唱著歌走了,走時還回頭笑看我一眼。
他唱的歌我知道,在《抒情歌曲》上有這首歌,是崔健的《新長征路上的搖滾》。后來我也聽崔健,是《紅旗下的蛋》。上課我和同學打撲克賭博,賭一盤是一毛錢,可是同學竟然會一天之內輸十塊錢給我,他于是拿磁帶來抵債。我記得老崔在歌里罵街:“我去你媽的……我去你媽的?!钡鋵嵨沂莻€好孩子。初二時才真正聽搖滾,那是唐朝,每天放學都飛車回家為看五點一刻電視里播放的《夢回唐朝》。那時候最喜歡的是 Aerosmith,因為節奏鏗鏘。
第一個男朋友是搖滾青年。他在學美術,因為喜歡畫圣斗士,所以誤以為自己可以當畫家;我在寫詩,因為喜歡詞語的堆疊,所以誤以為自己可以當詩人。十多年了,第一個男朋友果然在當畫家,我也果然在當詩人。這也是很有趣的事情。
那天下午我們的老師說大家去人民公園看菊花,然后回來寫采風作文。我們沒去,我們出了校門直接去了一家茶館,打麻將。我記得我要做一副將對,卻偏偏做不成,追我的小混混在旁邊看牌,我喜歡的未來畫家在另一邊和人高談闊論。有一天,他和別的同學問我要不要看 Pink Floyd 的 The Wall,我們于是在美術教室看了這張碟,總的來說還是符號化。我從來就不喜歡符號化的東西,包括《紅旗下的蛋》。但有的樂隊是毫不符號化的,我卻不知道該歸入哪一類。比如說 Portishead,加電也不難聽。
Pink Floyd 的 The Wall 開頭動畫
又過了些年,我念大學,相交好的同學當然不多女生,我是這個脾氣,不會和女生特別好,但也不會和男生打得火熱。最要好的一個男生知道我愛聽搖滾,于是找到他認為最搖滾的磁帶送我,大約是 Metallica,但那時我愛的是 The Doors,喜歡是喜歡那種不見明天的明媚和腐朽。但還好我沒成為搖滾女青年。有一個男朋友的前女朋友唱歌酷似王菲,我心中悄悄嫉恨。但是也喜歡她嬌媚的聲音,若我是男生我就追她,不追到絕不罷手。可是追她的男生也并不見得多。大約太酷的女生都這下場。譬如說我。
我還認識王小波那想當搖滾樂手的侄子,有一回他過生日,我和朋友一起去五道口一家酒吧給他祝賀,他扭捏地問我可不可以給他寫歌詞,因為我是一個女詩人。這樣,我終于成了名副其實的女詩人。連搖滾樂手都認定我是女詩人了,誰還敢反對呢?
但是我卻終于沒有給他寫歌詞,后來又過了好多年,我有個給電視劇寫歌的好朋友——自信會成譚頓第二——約我寫歌詞,我還是不會寫。好的詩人,應當是她的詩歌被譜曲,而不是給別人寫歌詞,這就是林夕當不成羅大佑的緣故。倘若我會寫曲子,也許可以成為羅大佑,但也不一定,我的歌詞恐怕寫得也不好。有時候我會懷疑自己,也有的時候我自信得過余。都不是壞事,只是不穩定,讓人摸不著頭腦。我也納悶自己的狀態時好時壞,但巴爾扎克《不為人知的杰作》里說:
那些看輕金錢,才能臻于成熟,站在大師面前心也不會怦然跳動的人,往往心里還缺少一根弦,缺少不可名狀的一筆,作品里缺少一種感情,某種詩意的表現。有些華而不實、自我驕矜的人過早地以為前途無量,那只有笨伯才把他們看作有才具的人。在這方面,不知名的年輕人看來倒真有值得贊揚的品質,如果才能應以這最初的膽怯來衡量,應以這難以表達的羞恥心來衡量的話;這種羞恥心,一般有希望獲得榮譽的人在經營他們的藝術中都會喪失殆盡,正如漂亮婦女在風月場中會喪失羞恥心一樣。對勝利習以為常會使懷疑越來越小,而羞恥心也許就是一種懷疑。
只有大師的話可以使人安寧。但大師卻不希望那些需要他的人能夠安寧:他們給出題目,并且告訴你這是個無解的難題。然后卻已經在考卷上署好了你的名字。他們還告訴你評分的不是別人,正是你自己……怎么辦?自己給自己開大會,自己給自己發獎狀。然而,需要怎樣的路程才能走到頒獎臺,發現那待發的獎品正是自己,而哀戚地站在獎臺邊幾十年的也是自己?
十五歲的時候,我也想過當一個搖滾樂手,我不知道可以做什么,也不能想象自己去當個主唱,我甚至不知道可以做些什么。但沒關系我有夢想。每天晚上我都要威脅自己,再不睡覺就崩潰了那樣就不可能考上大學了,才能騙自己不要再編織美夢,老實入睡。每天晚上,我想著有這樣一個女子:
她念了戲劇學院,但不是演員,有一個從房子外面的鐵樓梯進入的大空房間,她有一條白色的連衣裙,常常踮著腳尖在室內旋轉,然后仰臥在地板上,心中懷著戲劇的夢想。是那種搖搖欲墜的鐵樓梯,連接著殘酷而乏味的世界與冰冷而倔犟的內心,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不要,但務必要有一道鐵樓梯與世界相連。為了這個夢想,我讀了好多戲劇的書,準備了好多考題,甚至裝扮成一個藝術青年。就連和我打牌賭博的同學,都因為知道了我的理想,而不再和我上課開小差。
但是事情終于不是那樣發生,當然也不會那樣結束。
有好長時間我不聽音樂,有一天有個很好的朋友忽然叫我聽聽電子,像電腦游戲里的配樂,又像鋼絲拉斷時的危險,刺激得要命。這個朋友還說 Radiohead 就是張信哲,唱英文的張信哲。不管怎樣,我贊同他的說法。張信哲沒有你們想象的那么糟糕,不妨把這理解成一種贊美。但搖滾青年不這么看,甚至一般文藝青年也不這么看。
后來的男朋友是一個前搖滾青年,他當初的樂隊也是喜歡 Radiohead 的。我說張信哲,他有些不高興。但也不表露,畢竟資深前搖滾青年,不應該和我斗嘴。但是有一天他說,曾經住在人家加蓋的鐵皮屋里,我忽然觸發了多少年的舊夢。那種夢之可怕在于堅信世界荒蕪,所以自己的生活也要頹敗,否則就是不誠實。那個住鐵皮屋的人,大概深知生活的艱難,而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生活如此簡單,從來沒有餓過,也從來沒有遇到過壞人。我的世界里最大的壞人是我自己。
可是搖滾是什么呢?現在誰還愿意說清楚?;蛘咧皇怯袖h利和劇烈的裝飾性的一些聲音——因為有 Grindcore,甚至都不必涉及音樂感。
這樣講真的有些殘酷。要說起來,我一生的愿望其實是做一個游吟詩人。
2010年
(上文摘自《讀書與跌宕自喜》)
▼跌宕自喜
原標題:《她這一生專挑“幾乎不可能”的事去試 | 單讀 P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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