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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青年汽車及龐青年被太倉法院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因水氫汽車引起廣泛關注的龐青年及其公司再被限制高消費。
1月19日,澎湃新聞記者查閱裁判文書網發現,案號為(2020)蘇0585執3703號的裁判文書顯示,1月15日,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法院對金華青年汽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華青年汽車”)及其法定代表人龐青年下達限制消費令。
限制消費令顯示,太倉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1日立案執行申請人申請執行金華青年汽車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其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依照規定,對金華青年汽車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及法定代表人龐青年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天眼查APP信息顯示,金華青年汽車成立于1996年4月,注冊資本2.1億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龐青年。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汽車制造,汽車配件制造;貨物與技術進出口;壓力容器安裝等。青年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為最大股東,持股比例84.01%。股權穿透后,龐青年為金華青年汽車疑似實際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10月11日,金華青年汽車作為青年汽車集團旗下的商用車生產主體,還曾獲得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補貼1.18億元。其中獲得補貼的9款車均為純電動城市客車,跟“水氫汽車”并無直接關系。
天眼查信息還顯示,金華青年汽車已被多次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太倉市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顯示,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2月14日,法院兩次通過全國執行網絡查控系統查詢金華青年汽車名下銀行存款、網絡資金、證券、車輛、不動產、保險等財產信息,查詢到其名下銀行賬戶有部分存款,太倉市人民法院已扣劃2500元,未發現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金華青年汽車名下車輛、房產、地塊等財產被不同法院輪候查封。除上述財產外,查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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