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四川一男子“腦子發熱”踩踏國旗,犯侮辱國旗罪判刑10個月
上游新聞記者1月15日從中國庭審公開網獲悉,四川省夾江縣法院日前對夾江縣居民吳某侮辱國旗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被告人吳某因侮辱國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因被網友舉報涉嫌侮辱國旗,被告人吳某于2020年10月6日在其家中被夾江縣公安機關擋獲。同月27日,吳某因涉嫌侮辱國旗罪被夾江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吳某向檢方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宣判后,吳某表示不上訴。
“腦子發熱”踩踏國旗
2020年10月5日上午7時許,夾江縣居民吳某在上班途中路過夾江縣一家KTV時,突然跳起來將懸掛在路邊的國旗扯了下來,并將國旗放在腳下踩踏,隨后帶著國旗揚長而去。吳某侮辱國旗的視頻在微信群、朋友圈廣泛傳開,引起網友的強烈譴責,當地媒體也對此進行了廣泛報道。
夾江縣公安局接案后,經過10個小時連續不間斷的調查,民警找到了視頻中的男子吳某。據吳某交代,之所以踩踏國旗是因為最近心情不好,當時腦子發熱才做出那樣的舉動。
2021年1月13日,吳某侮辱國旗一案庭審現場。 圖片來自中國庭審公開網
侮辱國旗獲刑10個月
1月13日,夾江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根據相關證據,公訴機關夾江縣人民檢察院認為吳某犯侮辱國旗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在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認罪認罰,根據法律可以從輕從寬處理,建議處以10個月有期徒刑。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公訴機關出具的書證中有一份精神疾病鑒定意見,證明吳某沒有精神病,在其犯罪過程中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庭審中,被告人吳某在簽署了認罪認罰協議的情況下,對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仍表示了不滿,“我認罪認罰,但不認可這10個月,太重”。吳某表示,自己一直不認可公訴機關提出的10個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議,之所以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是當時以為“簽了肯定能判輕點,沒想到還是這么重”。吳某在法庭陳述中表示,希望公訴機關可以重新給出量刑建議,“要么判決半年,要么判決死刑,活著太沒有意義”。
經過法庭當庭教育,吳某最后表示愿意認可早前的認罪認罰具結書。
夾江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吳某2020年10月5日踩踏國旗的行為構成了侮辱國旗罪,考慮相關量刑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案件宣判后,吳某當庭表示不再提出上訴。
《刑法》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原標題《“腦子發熱”踩踏國旗 四川夾江男子獲刑10個月》)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