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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新動能|創新驅動要破解科技轉化的“卡脖子”難題
創新驅動是釋放中國經濟新動能、全面塑造中國發展新優勢的核心因素。近年來,在創新驅動戰略引領下,中國科技成果呈現井噴式增長,不僅專利申請數量連續九年世界第一,而且通過“天眼”“墨子”“北斗”“嫦娥”等一系列重要科技成果,實現了部分領域的尖端突破,科技實力顯著增強。
然而,與日益增長的創新成就極不匹配的是,當前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率總體不高,導致大部分科技成果無法有效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尤其是,絕大部分由高校與科研院所創造的科研產出和發明專利,實際上都處于“鎖在抽屜里”“躺在書架上”的沉睡狀態。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戰略規劃司發布的《2019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高校和科研單位有效專利實施率分別為13.8%和38%,產業化率分別為3.7%和18.3%,遠低于企業的63.7%和45.2%。發明創造和實際轉化之間的巨大鴻溝,是當前創新動能發展滯后的核心障礙因素,直接導致了我國的產業轉型升級滯后和經濟動能不足,必須予以有效破解。
可以說,以科技創新中心為引領,通過科技成果的高質量供給和高質量轉化來構建發展新動能,是解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發展過程中動力轉換的關鍵。如果能夠對科技成果轉化的難題予以破解,無疑會為中國未來的經濟高發展提供巨大的發展動能。
正是基于這一考慮,2020年5月18日,在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中,明確指出一方面要積極發展科技成果、專利等資產評估服務,促進技術要素有序流動和價格合理形成,另一方面要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如果要解決科技成果轉化的難題,我們首先需要反思一個關鍵問題:為什么大量的科技成果會“沉睡”在抽屜里?找準制約新時代中國科技成果轉化的痛點與難點,是對中國技術要素市場化改革“對癥下藥”,提高創新驅動潛能的基礎。
從事實來看,科技成果轉化是一個復雜、連續的過程,涉及技術要素的供給側、需求側與中介方三方市場參與主體,忽略其中任何一個部分都可能導致整體改革的無效率。然而,當前,中國科技成果轉化實際面臨著“供給、中介和需求”的三種困境。
第一,技術成果供給側產權模糊、激勵機制扭曲,導致了大量“無效供給”。
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目前對科研人員的激勵措施主要是考核制,而考核評價體系普遍存在著“重理論、輕運用”的問題。通常是把科技成果數量和經費作為核心價值評判標準,忽略了科技成果對社會生產發展的綜合影響。這就導致科研人員將主要精力投入到了那些容易產生科技成果或易于發表的領域,并不會過多的關注科技成果在實際生產經營中的應用效果,使得科技成果往往與社會需求相脫節。
此外,現行規定沒有明確界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創造中的產權份額,導致無法有效激勵科研人員進行成果轉化。雖然我國于2015年通過的《科技成果轉化法》對科研人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取得收益分配進行了規定,但是實際操作存在著僵化與不好執行等問題,都對科技成果創造轉化形成了阻礙。
第二,技術成果中介市場發育高度不足、定價機制扭曲。
有效的科技市場是聯通“供給和需求”的關鍵。然而,當前,我國科技要素市場的中介服務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全國性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場”。科技成果轉化的信息化建設滯后,無法及時反饋市場需求信息,市場機制不通暢,割裂了技術供需主體之間的聯系,對技術成果轉化十分不利。
科技成果轉化,不僅僅是信息的聯通問題。一個好的市場,還需要對科技成果產業化所需要的“信貸資金”“法律保障”“產業落地”等多個方面提供支撐。然而,由于市場規模有限,直接導致的一個后果是科技要素市場的成果轉化平臺功能單一,無法對科技要素成果轉化形成全方位、專業化的高質量服務。此外,科技要素市場規則不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不完善,難以對科技要素成果轉化形成有效的監督和自律,導致科技轉化進一步受阻。
第三,科技成果需求側導向不強、市場機制不彰。
高質量的科技需求是牽引科技成果轉化的核心動力。然而,當前,由于我國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動力不足,一系列經濟結構失調使得“脫實向虛”嚴重,各類企業紛紛轉向虛擬經濟“賺快錢”,對于科技成果轉化的需求不足。
此外,科技需求牽引科技成果轉化不僅事關數量和質量,還需要配合以非常完善的需求信息顯示機制。然而,由于科技要素市場信息化建設滯后,科技要素的最新實時需求無法被很好地反映到市場中去,科技產出不能實現“訂單化”研發,導致科技要素成果無法被市場接受,也無法通過加快經濟轉型升級來創造出更多的高質量需求,從而在源頭上阻礙了科技成果轉化。另外,科技要素市場的機制不健全,各項政策落地力度不夠,科技要素需求方無法享受到各項機制和政策的優惠,也阻礙了科技要素成果的供需對接。
因而,科技轉化市場不足以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無法突破“卡脖子”制約的發展瓶頸,實現新舊動能的順利轉換和高質量發展。這意味著,未來要從做對激勵、做好平臺、做強需求三個方面,加快技術要素市場化改革步伐,真正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
一是做對激勵。在供給側,要解決無效供給的難題,應加速通過法律法規,從解放生產力的角度明確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同時在明確產權的基礎上,改革高校與科研院所的科研管理體制,完善技術要素成果轉化的激勵機制。深入改革職稱評定、人才競聘等,在一些應用性較強的領域引入科技成果轉化的考核維度。
二是做好平臺。在中介市場,應借鑒先行國家經驗,建立多層次的技術中介服務體系,拓展服務業務類型,包括技術中介、咨詢、經紀、信息、知識產權、技術評估、科技風險投資、技術產權交易等,不斷創新服務方式、服務手段和組織形式,提高科技中介服務質量,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多樣化、系統化、高層次的服務需求。加強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化建設,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技術要素交易市場網絡體系,實施科技資源共享制度,創造技術市場主體平等獲得信息的條件,降低信息獲取的難度和成本。
三是做大需求。在需求側,應進一步通過政策的調整,讓更多的企業加入到創新成果轉化的隊伍中來,釋放企業對于創新成果及其轉化的內生需求。一方面,需要通過引導企業進行轉型升級,從而釋放出對于創新成果轉化的需求。另一方面,需要倒逼企業通過技術創新來實現更高質量發展的要求。而這個背后,就涉及到土地、資金、勞動、技術等一系列政策的調整和完善。
盡管在“供、需、介”三個層面均存在轉化難題。但是,從實際來看,“中介市場”是聯通“供給”和“需求”的關鍵因素,而且相比于其他領域的改革,更多的是一種增量改革,因而更容易構成一個改革的“突破口”。通過全國性、全球性的市場網絡,可以將有效的供給和有效的需求連接在一起,從而帶動“供給側”和“需求側”的改革,形成聯動效應。
因此,未來中國科技成果轉化要走出當前的困境,更好支撐現代化建設,最緊迫和重要的一個抓手是,加快建設科技市場,以構建全國技術交易平臺為依托,建立統一高效的技術交易信息網絡,堅持創新驅動的“四個面向”要求,形成技術需求牽引高質量技術供給、高質量技術供給創造技術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格局,徹底破解科技成果轉化的“卡脖子”難題。
(本篇為澎湃商學院獨家專欄“中國經濟新動能”系列之三,作者劉瑞明為中國人民大學全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副主任、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教授;金田林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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