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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討論:吳謝宇的供述與所為是否矛盾,他說出真實動機了嗎
吳謝宇
12月24日上午,涉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的吳謝宇走上被告席,接受審判。
吳謝宇對檢方指控供認不諱。當庭供述稱,他的變化源自于父親的病逝。在北京學習時期,他心理狀況發生更大變化,開始變得厭世,多次嘗試自殺未成后,他決定殺死過得“挺苦”的媽媽,讓她“解脫”。
吳謝宇的法庭供述呈現出他矛盾復雜的一面,他稱想幫母親“解脫”,作案方式是用啞鈴砸母親的后腦及頭面部;他稱本想殺母后自殺,作案后因恐懼放棄;他作案前精心策劃,把這種準備類比成“推理完成一個數學模式”,但在當庭供述時,未說是否有自殺計劃;放棄自殺后,他精心處理現場,稱原因是“爸爸愛干凈”;他在法庭上認罪悔罪,說法庭可以對他重判,但又說自己“還能勞動”。
這番庭審供述,是吳謝宇真實的心路歷程,還是高智商的他為求輕判而做出的自我辯解?這引起網友的討論。
多位接受澎湃新聞采訪的犯罪心理學專家表示,一個極端行為的發生,要給出準確的歸因,其實相當困難,吳謝宇案結論還有待相關機關更多的信息披露。
針對媒體披露出的庭審內容,犯罪心理學專家、中國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認為,吳謝宇的某些交待并沒有如實地說清真實動機過程。犯罪心理學著名學者武伯欣同樣認為,吳謝宇的心理防線并沒有徹底崩潰,將犯罪的動機、手段、過程按照自己的邏輯合理化,其實供述和實際行動中存在多個矛盾地方。
專家認為,現有信息還是沒有披露出他的主觀惡性的原因,和具體引發作案動機的事由。吳本人是否涉及精神方面的問題,也還有待嚴格論證。
“不應將犯罪簡單歸咎于原生家庭”
武伯欣長期從事犯罪心理學及犯罪心理測試技術的研究,是我國犯罪心理學、犯罪心理測試技術的著名學者和專家。他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從目前信息來看,吳謝宇的犯罪不應該簡單歸因其原生家庭。
吳謝宇的母親是中學老師,父親是國企領導。吳謝宇16歲時,父親患肝癌病逝。武伯欣分析說,吳謝宇這個原生家庭,到現在幾乎沒有看到報道說他父母對他有惡,可以肯定的是,吳謝宇家不是那種棍棒型的家庭,也不屬于溺愛型的家庭。
武伯欣認為,吳的父母都有一定社會地位,他憑借自己的高智商,在學校中一直處于拔尖的位置,在這樣的原生家庭是相當不錯的。丈夫死后,吳謝宇母親費心費力一人培養孩子,盡量讓外界對孩子的影響縮小,保證吳謝宇能進入北京大學這種高等學府,并不存在明顯問題。
在庭審現場,吳謝宇說,媽媽為了不耽誤他學習,好多事情不跟他說,不讓他操心。他認為,可能是這種氛圍使他形成了一種長期性的陰影,讓他變得自以為是,懷疑別人、懷疑一切,“這東西不是一時一刻,是長期積累起來”。根據相關報道,此前也有網友認為,吳謝宇的母親控制欲強、沉默寡言、比較安靜等等。
湖北省警官學院刑事犯罪研究專家徐俊文教授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認為,一個母親在丈夫過世后,存在一些焦慮、悲傷的情緒,包括后面希望將兒子保護起來好好學習,都是一個很自然、很正常的反應。
“把責任歸咎于母親,歸咎于受害人,這根本就是歪理邪說。”武伯欣認為,他認為吳謝宇最終做出如此惡性的事件,很可能是有具體事由,比如某件事挫傷了他的自尊,或者說沒有給他提供經濟上的后盾等等。
武伯欣舉例說,廣西曾經出現的一個大學生弒母案,就是因為這個大學生在上學期間揮霍,家長沒有完全滿足他,這時候心生怨恨,將母親殺死。
有人歸因于單親家庭,武伯欣不認同:“單親家庭培養出的優秀孩子、孝敬的孩子多的是,為什么他做出這種事?”
“供述與實際行動存在多個矛盾點”
徐俊文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認為,吳謝宇在庭審時的供述與其實際行動存在諸多矛盾點。
首先,吳謝宇供述中稱,自己多次自殺未果,后來計劃要殺害母親后自殺,結果因為看到了母親的慘狀而放棄自殺。徐俊文認為,吳謝宇高智商,對于殺害母親應該會有預期,死亡肯定不是那么美好的事情,慘狀是必然,看到慘狀就放棄自殺,是一個矛盾點。
其次,對于量刑的看法。徐俊文說,吳謝宇在庭審中表示可以重判,所謂“重判”,在故意殺人案件中即是死刑立即執行。然而,他同時又補充說明稱,自己還有勞動能力,可以為社會干點活,這個和前面表述的“重判”是有矛盾的,內心還是有脫罪的想法。
犯罪心理學專家、中國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同樣認為,吳謝宇的某些交待并沒有如實地說清真實動機過程。
李玫瑾認為,吳謝宇的母親與他的心思完全不在一個頻道上,最后竟成為吳謝宇達到某種目的的一個棋子并慘遭殺害。在她看來,吳謝宇是一個精致的利己主義者,也是一個高智商的犯罪人,他的聰明讓他綽綽有余地應付現實、應對各種人。“但他的內心是空的,空到沒有靈魂。想必他母親至死都沒明白:兒子為什么要殺她?”
武伯欣說,目前還沒有看到審訊的這些筆錄,從庭審上看,吳謝宇的陳述或者辯解都是一種“心理的合理化”。一些犯罪人在沒有徹底繳械,心理防線沒有徹底崩潰的情況下,把犯罪的目的、動機、手段、過程等,都按照自己的邏輯合理化,甚至一定程度上操縱案件。
他認為,吳謝宇并沒有實事求是將自己的心里路程表現出來,吳謝宇在庭上的表現,推卸責任歸因于母親,或者歸因于他所謂的那種邏輯,那都是很有可能是偽裝。
恨從何來?作案邏輯是否能自洽?
福州市檢察機關指控:吳謝宇拿著啞鈴砸向了母親謝天琴的后腦及頭面部,在確認謝天琴死亡后,使用衣物、被褥、塑料膜等物品鋪蓋在謝天琴的尸體上,并在覆蓋的物品間放入活性炭。作案后,吳謝宇清理現場痕跡,并在屋內多處安裝監控探頭及報警器。
武伯欣說,自己處理過這么多案件,從來沒見過一個作案人員在事發的房間里從容地安裝監控,再通過遠程監控現場。吳謝宇作案方式并不屬于“激情犯罪”,而是有預謀、有節奏的行為。
武伯欣說,一個人走上犯罪道路實際上多是因為個性的缺陷和不良傾向造成的。缺陷大的話違法犯罪可能性就會變成現實性,缺陷小可能隨著社會化的過程,社會的教育和自我的教育,沒有表現出違法。吳謝宇的個性缺陷和不良傾向情況,沒有被披露,其實這是主觀惡性最關鍵的主題。
“吳謝宇的恨到底是哪里來的?”武伯欣說,從心理學上分析,一個人沒愛時容易產生恨,或者由愛走到極端產生恨,但吳謝宇案現有信息沒有披露出他的主觀惡性,具體引發作案動機的事由,并沒有披露出來。
他表示,審判刑事案件一般都會提主觀惡性,主觀惡性實際上是一個犯罪心理學的問題。吳謝宇案中媒體披露了他是如何具體作案、如何詐騙,之后買到多個身份證偽裝身份逃逸等信息,這些都是犯罪的結果,但是主觀惡性卻都沒有結果出來。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皮藝軍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分析說,在吳謝宇供述的邏輯中,他有自殺傾向,但怕走了后母親活不下去,遂殺害母親,作案后又害怕死亡放棄自殺念頭,這種情況在實際案例中也有出現過。
皮藝軍說,自己想自殺還要將身邊人一起殺害的,這類案件受害人一般是老人、小孩這些喪失生存能力的人。吳謝宇案中的受害人是有生活能力的中學老師,這種比較少見。
至于中途放棄自殺的情況,皮藝軍說在一些案例中也有出現。有的情侶商量好一塊殉情,結果一方喝完毒藥后,另一方害怕死亡突然反悔了。看到他人死亡結果時,放棄了原有的自殺動機,保全自己的生命。
“但吳謝宇的庭審供述到底多少真實成分,多少謊言成分,確實很難說。”皮藝軍說。
皮藝軍還指出,吳謝宇的具體動機還需要進一步了解,希望家長們能夠給孩子更加寬松的環境,不僅只注意到孩子的學業,也要注意到孩子的心理健康。
徐俊文認為,在家庭教育中,父母不僅要關心孩子的心理健康,同時還要關注自己的心理健康,家長心理健康才能夠培養出心理健康的孩子。一些父母親自己焦慮、抑郁,情緒經常失控,那么他的孩子一定程度上也會受到影響。
(本文主要內容系專家分析觀點,目的是為讀者提供多元視角,具體案情、結論以法院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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