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揚言“弄死”民警還持1米長鋼管對峙,一男子妨害公務獲刑
“你憑什么扣我分數,你有什么權力,我要弄死你!”一男子不滿交警處罰,不僅言語威脅民警,還持鋼管對峙。
12月15日,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記者從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經該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該男子朱某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
寶山區檢察院介紹,2020年9月的一天,朱某駕駛貨車在路上行駛,因違反禁令標志闖禁區,民警沈警官和輔警將其攔截,發現貨車的臨時號牌已經過期,朱某僅能提供手機中新臨時號牌的照片。按照交通法規定,臨時車牌需隨身攜帶,沈警官就對其作出扣車及扣分處罰。
朱某一聽急了,就對沈警官怒吼:“你憑什么扣我分數,你有什么權力,我要弄死你!”還從貨車儲物箱中拿出一根約1米長的鋼管,往地上敲向民警示威。沈警官隨即拿出警棍及辣椒水,警告他放下鋼管,并呼叫派出所給予增援。此時,在場的廠區工作人員王某趕緊上前勸阻,并伺機將朱某的鋼管奪了下來。朱某欲上車離開,沈警官和輔警便將其制服帶至派出所。
朱某到案后很后悔:“我的確是違法了,民警的處罰沒有錯。我當時想著民警要扣車、扣分,很著急,才沖動地說錯話、做錯了事。”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朱某因不滿民警對其進行交通管理行政處罰,言語威脅民警并持棍棒對峙,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妨害公務罪對其提起公訴。
日前,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朱某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
檢察官提醒,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遇到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積極配合調查才是明智選擇,任何暴力、威脅阻撓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