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口述要素市場開放|顏南海:我參與的中外合資談判細節
【編者按】
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四大國際中心,值此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之際,站在再改革、再開放的新歷史起點,中共上海市委黨史研究室采訪了浦東開發開放的親歷者、參與者,口述上海金融要素市場對外開放那段崢嶸歲月。
上海鉆石交易所是中國對外開放進程中一個成功而典型的案例,它的設立涉及上海經濟、金融、貿易中心建設的具體操作,如何打破外貿、財稅、外匯、海關等固有規制,與國際慣例接軌,決策者們大膽闖、大膽試,走出了一條部市合作、部委聯合的協同創新之路。
澎湃新聞·智庫報告欄目推出《口述要素市場開放》系列,以上海鉆石交易所創建及成長為樣本,回首上海四個國際中心建設之路,望對中國未來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推進自由貿易,探索制度層面集成創新提供參考。
澎湃新聞 王基煒 制圖
口述:顏南海
采訪:嚴亞南
整理:陳晨、嚴亞南
時間:2019年8月12日
組建中外合資鉆石交易所的想法,最初是由以色列艾森貝克集團提出,由伊扎科夫、希尼澤等幾位世界鉆石界大佬推動進行,并經過數年中外交流談判。最終,以色列方沒有出現在發起股東名單中,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作為這段歷史的親歷者,我就來回顧一下其中的曲折過程。
總結性出訪考察與鉆交所模式初探
1999年之前,我在陸家嘴集團經營部主持工作,主要負責土地招商。其間也做過鉆交所項目的一些配合工作,但當時主要參與者是經營部的朱履坤和汪燕崍,直到1999年初,他們相繼離開陸家嘴集團,鉆交所項目開始由我接管。中外合資項目談判也開始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
我接手后的第一項工作就是參加1999年2月28日至3月9日的鉆石專題項目考察團,這也是上海鉆交所正式成立前關鍵和總結性的一次考察。這次出訪考察由時任上海市副市長、浦東新區管委會主任周禹鵬擔任團長,由外經貿部副司長劉作章、國稅總局流轉司司長陳杰、市外資委主任助理劉錦屏、市國稅局副局長謝華康、浦東海關關長李善芬以及浦東新區經貿局局長、陸家嘴公司時任總經理和我組成。考察團先后到了以色列特拉維夫、比利時安特衛普、美國紐約和印度孟買,詳細聽取了四地鉆石交易中心有關政府管理和市場運作的情況,并參觀了交易中心、加工廠和鑒定機構等。
在以色列考察期間,考察團和艾森貝克集團的高級顧問阿里·奧弗里(Arie Ofri)博士、世界鉆石交易所聯合會名譽主席摩西·希尼澤(Moshe Schnitzer),還有國際鉆石制造協會的主席伊加爾·豪斯曼(Yigal Hausman),就成立上海鉆交所相關事宜進行了探討。出于對多方代表性的考慮,我們提出增加比利時、美國等會員作為共同發起人,但是以方表示很難接受。
在比利時,我們向比利時鉆石高層議會(HRD)、安特衛普世界鉆石中心(AWDC)提出,是否可以考慮作為上海鉆交所的發起人,對方表示需要慎重考慮以后才能答復我們。
在美國考察期間,考察團訪問了紐約鉆石俱樂部,拜訪了當時世界鉆石交易協會主席伊扎科夫。伊扎科夫先生說,對于上海鉆交所的發起人,在起步階段有艾森貝克集團、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和陸家嘴集團作為核心成員就足夠了。
1999年3月,顏南海在印度孟買考察鉆石加工廠。 上海鉆交所 供圖
考察回來以后,我們寫了總結報告。在這個報告中,政府部門堅持上海鉆交所應成為不以營利為目的、實行自律管理的會員制法人組織,我們則提出以不以營利為目的企業實體為主,并就公司構成提出了兩種方案。
第一種方案是由中國工藝品總公司、陸家嘴集團和以色列四大集團作為發起人組成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這個方案的優點是外方比較積極,因為雙方洽談已經有了基礎,協調比較容易;缺點是容易造成外方壟斷,對中方自身發展不太有利。
第二種方案是在第一種方案的基礎上增加美國、比利時、中國香港地區等代表作為共同發起人。這個方案的優點是多方發起人更能體現國際性,容易樹立良好的國際形象,可以防止個別壟斷;缺點是溝通時間較長,協調起來比較困難。
當時我們也考慮到如果第二種方案實施困難,建議外方中除了以色列以外,只請香港鉆石交易協會加入。如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壟斷,而且香港鉆石交易協會在鉆石行業有一定的經驗和人才儲備,與大家關系也很好。所以說,其實在1999年談判初期,我們就已經開始考慮請香港方面加入了。
3月25日,當時還是陸家嘴集團經營部負責人的我就致函市外經貿委,提出了有關上海鉆交所的模式方案的草稿,內容是陸家嘴集團有限公司與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商量之后提出關于成立上海鉆交所的兩種方案:
第一種方案是成立上海鉆石交易所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鉆石交易所理事會。上海鉆石交易所管理有限公司為中外合資企業,中方由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和上海陸家嘴集團有限公司組成,股份不低于70%,外方由艾森貝克集團、以色列鉆石加工協會和UDI公司等組成,股份不得高于30%。理事會為非營利性機構,由全體會員大會選舉若干名理事組成,職責包括:制定鉆石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規則;組織鉆石交易,維護交易秩序;調解、仲裁會員之間的交易糾紛等。
第二種方案是成立上海鉆石交易股份有限公司,這個有點像以色列、比利時鉆交所的模式,先由三到四家發起人單位共同注資成立中外合資股份制公司,以轉讓股份形式來吸收會員。發起人單位為公司的大股東,其他會員一人一股,每年招收會員有一定的限量,可以通過增資形式擴充,對于世界鉆石界有重要影響的公司,可以采取優先招股的方式。由發起人單位組成第一屆理事會,負責交易所行業管理,以后由會員大會根據章程選舉理事會成員;在理事會下設立各種配套服務公司,包括物業管理以及其他的機構。應該說,第二種方案更符合國際慣例。
6月14日,上海市外經貿委決定成立上海鉆石交易所籌建工作小組。我記得當時外經貿委由辦公室副主任裘和鳴以及龐春和、任愉群共三人參加,集中在陸家嘴集團辦公,我也是工作小組負責人之一。
8月6日,我陪同市外經貿委副主任吳承璘、主任助理劉錦屏等人到北京,就上海鉆石交易中心籌建的方案和投資發起人所關心的問題跟外經貿部作了探討。
與艾森貝克集團進行的三次重要談判
1999年8月11日,陸家嘴集團和上海鉆交所的外方發起人代表進行了實質性啟動階段的首次會談。我記得當時以色列UDI公司中國地區的總經理湯姆·毛瑟斯(Tommy Mozes)、UDI中國地區財務總監莫阿姆·帕德斯(Moam Pardess)、UDI上海辦事處總經理夏桂福與 時任陸家嘴(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和我進行了交談。我們介紹了項目最新的發展情況和中方的籌建方案概要,就項目進度提出希望外方配合。外方代表毛瑟斯就此提出:一是希望能得到有關籌建方案的正式書面文件;二是外方三位鉆石界巨頭和UDI總裁來滬應有實質性的進展(包括簽訂意向書等),前期大量工作雙方應盡快討論、準備;三是三年多的項目洽談一直是以投資營利為前提,鉆交所不以營利為目的不符合國際慣例;四是希望與市外資委、市外經貿委的官員乃至國家外經貿部的官員作進一步溝通和了解;五是希望盡快有政府文件下達,否則在剩下的四個月內(當初曾提出1999年底成立鉆交所)完成招募會員、裝修,是有難度的。
9月3日,根據談判狀況,外經貿委吳承璘副主任、浦東新區管委會王安德副主任、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陳悃總經理和我去了外經貿部發展司和外資司,分別向兩司司長匯報。
9月10日,我和王紫娟代表陸家嘴集團一起拜會了UDI上海辦事處總經理夏桂福和總經理助理劉霞,雙方就鉆交所下一步的工作內容、進度、分工進行了具體的探討。
2000年2月2日,外經貿部又向國務院上報了關于籌建上海鉆石交易中心有關問題請示的“補充報告”。請示跟補充報告經過國務院辦公廳副秘書長石秀詩審核以后,朱镕基總理,李嵐清、溫家寶副總理,吳儀國務委員于2月16日到18日分別圈閱同意了。
2000年2月25日,外經貿部馬秀紅部長助理在北京召開會議,通報了上海鉆交所項目在國務院審批的情況,要求上海抓緊擬定籌建的實施方案,3月底再向外經貿部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2000年3月10日,這是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終于有了一個結果——外經貿部下發了《關于籌建中外合資上海鉆石交易所的通知》。國務院正式同意上海籌建中外合資的上海鉆石交易所。通知明確:上海鉆石交易所是依照《公司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設立的中外合資企業,地點設在浦東新區金茂大廈。中方為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和陸家嘴集團,外方為以色列艾森貝克集團和兩至三個世界鉆石業有影響的外國公司。同時明確,上海鉆石交易所董事長、總經理均由中方擔任。鉆交所的經營范圍是“為鉆石商提供一個公平、公正、安全的、實行封閉式管理的交易場所;協助組織召開鉆石交易所會員大會;向鉆石交易所會員大會提供必要的財務支持;為鉆石交易所日常運作提供服務”。
隨后,馬秀紅部長助理在北京召開會議,專門聽取了上海鉆石交易中心項目的籌備工作情況,考慮到與外方談判有可能很艱巨,馬秀紅同志再三強調一定要堅持同外方合作,學習國際慣例是我們的初心。
2000年3月22日至23日,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陸家嘴集團與外方代表艾森貝克集團就籌建上海鉆交所有限公司在上海進行了第一輪正式會談。以色列艾森貝克集團董事長小艾森貝克、董事長高級顧問王福里,以及毛瑟斯、帕德斯出席了這次談判。23日上午,我陪他們實地察看了上海鉆石交易所選址——金茂大廈,并向金茂大廈負責人了解了有關情況。
當天中午和下午,我們三方進行了四個多小時的會談,三方對有關政策進行討論并達成了有關共識:第一,中外三方認為國務院正式批準上海籌建鉆交所,體現了國務院和上海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也是三方多年共同努力的成果,三方深感責任重大。第二,三方認為外經貿部的文件達到了外方之前的要求,這是對艾森貝克集團多年來為中國經濟發展作出貢獻的肯定,也是對艾森貝克先生多年努力的肯定,表明中外雙方有著良好的合作基礎,所以大家都要珍惜,早日推進鉆交所的進程。第三,外方表示由于剛剛得到文件,擔心現行政策是否與國際接軌,外方利益是否會受到傷害,艾森貝克集團也必須同其他外方進行討論、協商,需要一段時間考慮,對此中方表示理解,但希望不要拖太長時間,也不要受現有政策、文件的影響和局限。
5月10日,毛瑟斯給陸家嘴集團發函,主要提到以下幾點:第一,他們同意上海鉆交所地址設在金茂大廈。第二,他們認為按照中國的法律,中外合資企業不能存在兩個高級崗位由一位中方人員或者一位外方人員同時擔任,董事長、總經理都以中方人員擔任不符合國際慣例,在最初的合營合同里,任何情況下合營公司的高級人員可在中方和外方中選擇任命。第三,鉆交所以及輔助相關服務的排他性應該授予投資方,投資方擁有各種輔助和相關服務的權利。第四,收入應在返還投資方前期開辦費以后再投入鉆交所的運營。第五,他們認為政府行政機構管理過多,其他國家的交易所都按照國家的法律作出原則決定就可以,不一定受國家監督。第六,在稅收方面,進口稅要降到很低才行。因此,他們建議5月15日開始討論審核外經貿部批文以及他們的意見。
2000年5月15日至17日,中外三方就上海鉆交所的合資合同進行了實質性談判。原定談判時間是5月15日至16日,為了促成談判的完成,后來外方提出延期。5月17日,我們從早上9點談到晚上10點,外方原來想參加5月17日以色列領館的重要活動,為了談判他們也取消了。
談判過程中,外方對現有交易稅收政策反應強烈,他們認為現有的稅收政策沒有和國際接軌,尤其是鉆石內銷的稅收政策絲毫沒有突破,這會影響國際會員的招募。出于這樣的考慮,外方在合同的許多條款里面留了退路,如提出在合同里加入“一年內如果政策不到位,將退出合作,以及董事會決議必須有外方一名董事出席并通過,方能有效”等條款,他們對中國還是不了解,還是沒有信心,在稅收政策沒有落實的情況下,他們覺得投資的風險很大。此外,外方提出在合同中加入嚴格的排他性條款。如,鉆石鑒定機構應屬于鉆交所,外方將把它建立成中國的GIA(即美國寶石學院)。他們同意中國有關鑒定機構加入,加入之后按照鉆石交易所的規定必須終止原有的相關業務,避免與鉆交所競爭。
2000年5月,顏南海陪同外方發起人歐文·艾森貝克(右四)與希尼澤(右六)、豪斯曼(右二)等察看鉆交所選址地——金茂大廈。 姚建良 攝
通過談判,中外三方就經營范圍、附屬配套項目、機構設置、董事會權利、違約責任等方面達成一致。在48條合同條款中,有40條達成共識,還有8條存在分歧。分歧主要在于:第一,關于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談判中我們將原來的1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降為500萬美元,但仍遭到外方竭力反對,外方堅持最多150萬美元。伊扎科夫先生覺得初期只需要一名總經理就行了,可以兼秘書、保安等。第二,按照中方的合同,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和陸家嘴集團分別出資37.5%,中方占比75%,外資占25%,外方對此非常有意見,他們認為應該三方各出三分之一,即33.3%,關于這點爭執得非常激烈,外方認為要公平地對待合作三方,但是中方認為這是中國的鉆石交易所,沒有理由讓外方占三分之一。
5月16日晚上,三方就此問題繼續談判。在外方一再堅持下,中方代表提出,外方比例可以增加到30%,但是外方人員堅持己見并提出,如果中方不同意大家各三分之一,他們就拒絕出席第三天的談判。所以,那天晚上其實談得不太開心。盡管第三天他們出現在了談判的會場,但三方未就此問題達成共識。關于出資比例問題,大家過招很厲害。第三,關于仲裁地,外方要求按照國際慣例選擇在斯德哥爾摩,中方持反對意見,我們堅持仲裁地可以不在上海,但是必須在中國。第四,我們在合同中強調兩種文字的理解發生歧義時以中文為準,外方覺得應該以英文為準,雙方沒有達成協議。
我們總結了三方沒有簽約的原因有三點:第一,由于三方意識到這個項目的重要性,對這次談判非常認真,對合同中的每個條款都進行仔細推敲,最終三方為慎重起見,需要律師審核合同條款。第二,由于當時稅收政策沒有到位,外方在合同條款中加入了苛刻的條款,把外方的風險降到最低,將利益放到最大,并為其進退埋下了很多伏筆,這是我們很難同意的。第三,合同的外方主體還沒有成立。雖然外方表示將盡快成立新公司,但是到5月17日,我們仍沒有拿到外方成立公司的法律文件。因此,我們感覺外方可能不愿意參加這個項目故而拖延時間。
艾森貝克集團退出與香港方面加入
2000年5月的談判結束后,外經貿部部長助理馬秀紅于5月29日在外經貿部主持召開了上海鉆交所籌建工作會議。對于中外雙方的談判結果,馬秀紅同志提出,中外合資企業的注冊資本150萬美元太少了。注冊資本的多少要與鉆交所的地位和作用相吻合,這也是國務院文件上的規定,無法退讓。除了仲裁、股權比例還可以商量之外,其余條款沒有退的余地。她也明確表態,如果談判難度過大,可以開始與第二家外商談判,也可以建成中外合資股份制企業,吸收更多的股東參加。
6月9日,我們以陸家嘴集團、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的名義致信毛瑟斯,希望6月21日到27日之間再次舉行會談,但是沒有得到外方的響應。6月29日上午,我和袁文瑤專程到艾森貝克集團北京辦事處拜會了毛瑟斯先生,著重就合同修改向外方作了說明,包括注冊資本、一票否決權、鑒定機構、備忘錄及有關合同解除等問題。我們明確告訴外方,這次提出的四條修改意見是綜合了政府主管部門和律師的意見后決定的,是三方必須共同接受并繼續會談的基礎。
這四條修改意見包括:第一,關于注冊資本,鉆交所總投資為2500萬美元,注冊資本1000萬美元。第二,關于投票權,我們也作了一些厘定,對于相關規定的四條事項必須一致通過,另有八條事項需要至少三分之二董事通過方可有效。第三,各方按照本合同確立的形式成立合營公司,在上海組建上海鉆石交易所,由合營公司根據鉆石行業內普遍接受的國際慣例來規劃、設計、經營上海鉆交所,各方均不得與其他外來一方合作在中國設立其他鉆石交易所。第四,三方應在一致同意上述條款的基礎上再進行下一步的討論并簽署合同。
中方希望毛瑟斯先生盡快將上述意見轉告外方發起人,并再次以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陸家嘴集團名義致信艾森貝克集團董事長。我們請外方在7月10日之前將他們對上述條款的意見通知我們兩方。如果7月10日以后無明確的答復,我們將視為對方不同意。對于這一點,我們作出非常明確的說明。
但是,毛瑟斯先生仍然堅持外方原有的意見。對于注冊資金擴大到1000萬美元,毛瑟斯先生強調投入資金數目多少不是問題,而是要看可行性研究報告后才能確定,希望中方盡快拿出可行性報告。我們同意7月10日之前提出預可行性研究方案供三方討論,最后,毛瑟斯也表示,他同意在7月10日前將外方的意見反饋給我們。但是,對于下一輪談判的具體時間,毛瑟斯表示目前很難確定,只要國家稅收政策到位,他們也會盡快投入。
7月2日和7日,我們兩次致函并催促毛瑟斯先生,希望他盡快就“四條原則”給予答復,以便于7月底高層談判順利進行。但是7月10日前,我們并沒有收到外方對中方“四條原則”的答復。7月14日,我們再次致信艾森貝克集團北京辦事處,并將我方做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給了他們,并對于他們未答復表示遺憾。7月24日,毛瑟斯先生針對我們提供的可研性報告來信說明了幾點:首先,外方不同意25%的股份。盡管我們曾經退一步說讓外方占30%,但是外方仍然堅持33.33%。其次,關于鉆交所的選址問題,我們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租用金茂大廈兩個樓層,但是外方認為初期租用的房子100至150平方米就足夠了。他們對鉆交所完全沒有信心。最后,外方認為初期投入550萬美元,足以保證現金流。
7月28日,我以個人名義致函毛瑟斯先生,表示對24日的信函已經收悉,要求盡快確定雙方下一輪談判時間,請他們盡早回復。實際上,外方還是處于拖延的狀態。
8月14日,蔣以任副市長批示:“請關心一下交易所的進展,好像沒有任何消息。”領導們很急啊,原來說的是7月成立,現在到8月了。“如合資不行,我們要立即著手多元投資機構,中方先干,多吸收有關方面參加,包括香港、深圳、山東、廣東等地,調動各方積極性來支持上海交易所。”這是一份很重要的批示。
8月21日,中方代表拜會艾森貝克集團北京辦事處,再次通報了上海市政府要求加快交易所籌建進程的情況,并要求外方高層來中國洽談。8月26日,由于仍然未得到回復,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和陸家嘴集團不得不致信艾森貝克先生,要求盡快回復并盡早確定召開三方會議的時間,強調如果9月12日之前不能完成談判,外方將失去最后的機會。這可以說是我們的最后通牒。
一直到9月4日,毛瑟斯先生才回復了我們,并提交了對上海鉆交所的可研報告的意見。他在信中提出:為了打破僵局,希望同馬秀紅部長助理面談,就外經貿部確定的“四項原則”反映他們的想法,希望下一步共同制訂一致的經營計劃,包括利潤目標,并圍繞其建立財務數據。他們覺得要堅持談判平等公正的原則,實際上他們還是覺得稅收政策不到位,沒有利潤,提出跟外經貿部見面也是在拖延時間。
9月5日,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和陸家嘴集團最后一次致信艾森貝克集團:“中方在此項目上是坦誠與貴方合作的,中方也很有耐心地等待了貴方近五個月的時間,然而由于政府已明確了上海鉆石交易所必須盡快建立,中方無法因為貴方的拖延而使上海鉆石交易所項目擱置。又由于該項目原來設想即是中外合資,為此中方將考慮另外選擇合資伙伴,先行成立上海鉆石交易所。”這也就明確了我們將不再繼續和艾森貝克集團合作。
其實,我們早就感覺到對方態度游移不定,因此在8月26日,上海鉆石交易所籌建工作小組就和全國工商聯珠寶商會在陸家嘴集團內召開了“上海鉆石交易所與中國鉆石業發展”研討會。通過這個研討會,我們向國內鉆石企業機構發放了100份關于上海鉆石交易所的征求意見,介紹了我們的政策,希望有更多的人關心并加入鉆交所,這也是我們第一批招募會員的開始。
9月5日,上海鉆交所(籌)向市外資委正式提交了《關于上海鉆石交易所更改境外合資方的請示》,提出由于至今外方仍以種種理由回避拖延,我們決定抓緊與香港鉆石界進行接觸,并進入實質性的談判。最終我們決定,由香港鉆石總會的姚文雄和馬墉宜共同組建一家公司作為外資方加入。
2000年10月25日,外經貿部下發了《關于同意設立上海鉆石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批復》,同意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上海陸家嘴(集團)有限公司、香港百利興控股有限公司、東浩集團上海市工藝品進出口有限公司、上海老鳳祥有限公司、上海豫園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工藝品進出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寶戴夢得投資有限公司合資設立上海鉆石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資總額為1250萬美元,注冊資本為500萬美元,其中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上海陸家嘴(集團)有限公司和香港百利興控股有限公司各占25%,其余五家公司占25%。于是,上海鉆石交易所的股權結構確定,上海鉆石交易所正式成立了。
整個談判耗時長久,來回起伏,從中方角度來說,我覺得我們已仁至義盡,考慮到感情因素,給予外方充分時間,最終仍未能促成合作。從外方角度來說,由于艾森貝克先生去世,小艾森貝克對中國沒有像他父親那樣的感情,更多的是考慮現實利益,無法相信和理解中國人的承諾和底線,同時他對中國未來的發展尤其是商業發展沒有很大興趣,對中國境內的300多個項目也進行了收縮,甚至關掉了上海辦事處,從而導致艾森貝克集團在談判的最后關頭退出了項目。
2000年10月27日,上海鉆石交易所舉行開業儀式,伊扎科夫、希尼澤等世界鉆石界主要人物都出席了。伊扎科夫還和時任上海市委書記黃菊、上海市市長徐匡迪一起見證了上海鉆交所第一筆交易。
上海鉆交所首筆鉆石交易成交登記證書 上海鉆交所 供圖
上海鉆交所從1995年開始醞釀到2006年鉆石稅收政策正式到位,再到今天,我們最終摸索出一套既借鑒國際慣例,又符合中國實際狀況,具有中國特色的鉆石稅收管理政策和公司治理方式。在我們國家逐步開放的過程中,我們學習、借鑒國際規則進行了管理制度創新,但在涉及國家利益方面,仍然秉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在與外方談判的過程中堅守底線,維護了國家的利益。
【口述人簡介】
顏南海
1965年12月生,上海人。1988年至1993年,在上海市政府土地批租辦工作。1993年3月至1999年2月,先后任上海陸家嘴金融貿易區開發有限公司經營部科長、經理助理、副經理、經理。1999年2月起,參加上海鉆石交易所籌建。2000年10月至今,任上海鉆石交易所副總裁。2018年7月至今,任澳門·中國鉆石與寶石交易所輪值總裁。2005年10月起,兼任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副會長;2019年5月起,兼任上海中外文化藝術交流協會副會長。在上海鉆石交易所的發展歷程中,親歷了中外合資談判以及籌建、成立和發展的全過程。
(本文原題為“我參與的中外合資談判和確立過程”,本文將收錄于由中共上海市委黨史研究室與上海鉆石交易所聯合主編的《璀璨——上海鉆石交易所發展親歷者說》一書中。)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