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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呼吁:“十四五”時期應繼續實施煤控約束性指標
11月24日,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主任徐華清在“第七屆中國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能源轉型國際研討會”上發言時指出,為確保2030年前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建議我國“十四五”期間應加大煤炭消費控制政策和措施力度,包括大力實施“煤改電”,重新審核已批煤電、煤化工項目,從嚴控制煤電、煤化工發展規模等,到“十四五”末,努力實現煤炭消費量與2020年相比穩中有降。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從研討會上獲悉,中國的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十三五”時期取得了矚目成就。煤炭消費占比已從“十二五”末的63.8%下降到了2019年的57.7%,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中提出的58%的約束目標。
“中國的煤炭消費占比在‘十三五’期間呈現明顯的下降趨勢,但目前57%的占比仍然過高;煤炭消費仍是是中國空氣污染和碳排放的主要來源。”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高級顧問楊富強表示,在提出2030年前實現碳排放達峰、2035年實現“美麗中國”和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下,中國需加速擺脫煤炭依賴。
楊富強建議,“十四五”期間,應確保將煤炭消費占比降低到50%以下,力爭2025年左右達到碳排放峰值,全國PM2.5的平均濃度達到30ug/m3,并在重點部門和地區設立“十四五”煤控、碳達峰和空氣質量治理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第七屆中國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能源轉型國際研討會”由中國節能協會和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共同主辦,兒童投資基金會(CIFF)和能源基金會(EF)協辦,中國能源網和北京國際能源專家俱樂部支持。
與會專家在討論中指出,我國已進入了高質量的發展階段,“十四五”時期,我國應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在一次能源消費占比和煤電供電煤耗的兩個約束性指標,抑制煤炭消費反彈、強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和清潔高效利用。在空氣污染嚴重的重點地區,應進一步強化煤控約束,擺脫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增長模式,落實高質量發展的核心要求;在重點高耗煤部門,應將“壓增量、減存量”結合起來,實施有約束性的單位產品煤耗、電耗、水耗、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標準,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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