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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15世紀以來長三角地區的社會變遷與轉型
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進程中,長三角地區地緣相近、人文相親,經濟文化聯系緊密。進入15世紀后,長三角地區的區域互動進一步加強,進而對區域社會發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11月14-15日,由杭州市政協主辦,杭州市社會科學院、杭州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杭州文史研究會、杭州市文史研究館承辦的2020年杭州文史論壇暨“15世紀以來長三角地區社會變遷與轉型”學術研討會在西子湖畔召開。來自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南開大學、杭州師范大學等高等院校,以及故宮博物院、上海市社科院、浙江省社科院等研究機構的60余位專家學者與會。
會議期間,專家學者們圍繞“15世紀以來長三角地區區域互動與社會變遷”、“15世紀以來杭州與長三角地區的聯系與互動”、“15世紀以來長三角地區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及其他”、“走向近代:社會轉型進程中的城市發展”等議題展開討論交流。澎湃新聞選取幾位學者發言,擇其精要,整理成文,以饗讀者。
研討會現場
聶璜與《海錯圖》
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教授鄒振環的報告題為《杭州民間畫師聶璜及其<海錯圖>》。
《海錯圖》的作者聶璜是康熙時期罕見的具有“民間立場”的民間畫師。歷史文獻中關于聶璜的生平記載寥寥,僅知其字存庵,號閩客,浙江錢塘人,生卒年不詳,大概生于17世紀40年代,是位生物學愛好者,也是擅長工筆重彩博物畫的高手。有學者推測聶璜可能是一位無心仕途而又無家庭負擔的安逸閑散之人。
因出生于浙江錢塘,與江近,離海遠,聶璜花了二十多年考察東南海濱,于1687年完成了《蟹譜三十種》。他還相當重視關于日本的海洋動物知識。他對照船商口述和蘇杭一帶赴日經商“洋客”的見聞,以及在貴州、湖北、河北、天津、云南等地、中國南部海濱地區云游考察所得,“欣然合《蟹譜》及夙所聞諸海物,集稿謄繪,通為一圖”,即《海錯圖》。《海錯圖》四冊總共繪“海錯”371種,第1冊73種,第2冊79種,第3冊86種,第4冊133種。經專家的考訂前三冊可以找到與現實對應的物種有193種。
書中不僅有栩栩如生的海物圖畫,也有聶璜對每一種生物、物產所作的細致入微的觀察、考證與描述。每篇文字長短不一,均以贊詩為小結。書中文字除對生物產地、習性、外貌特征、烹飪方式的記述,還有很多東南沿海一帶的坊間傳說與民間故事。這些來自親身生活的感受,與畫家淵博的學識、嫻熟的畫技結合在一起,造就了兼具藝術和知識之雙重價值的作品。
聶璜在創作《海錯圖》時完全沒有任何進獻謀名的功利之心,全然是出自對于海洋動物的興趣。但這部非著名民間畫師創作的作品卻被納入清宮收藏。根據《雍正四年·流水文件》記載,雍正四年(1726)由副總管太監蘇培盛將其交入清宮造辦處,稱“《魚譜》四冊”,可見該書應該是此時正式進入清宮。后來得到了對藝術品鑒賞和博物學有濃厚興趣的乾隆皇帝欣賞。他命人在《海錯圖》首頁上鈐“乾隆御覽之寶”“重華宮鑒藏寶”等璽印,以示珍重。后經皇家重新裝裱,最后見錄于《石渠寶笈續編》。
《海錯圖》在文字方面的知識性和圖繪方面的藝術性上,都呈現出極其明顯的多樣性和多元性特征。聶璜不僅重視本土文獻,也關注海外學者的漢文著述,如泰西的《西洋怪魚圖》、艾儒略的《職方外紀》《西方答問》等。《海錯圖》第一冊“海鰌”,不僅記錄來自赴日“洋客”的口述,還與蘇杭赴日的船商見聞,以及《珠璣志》《蘇州府志》《事類賦》等漢文文獻互相印證。后來增補為《日本新話》,其中還有關于日本人捕鯨魚的記述,成為中日魚文化交流的佐證。
無論從中國博物學文獻、海洋文獻的角度,還是從圖像藝術和繪畫史的脈絡下來考察,我們都會發現《海錯圖》對光怪陸離的水族,有著全面、生動、細致的表現。就知識的豐富性而言,《海錯圖》不僅超過了“康熙百科全書”《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匯編·禽蟲典”的“異魚部”,以及《閩中海錯疏》《然犀志》《記海錯》等記述海洋動物的文獻,也超越了承載著海洋動物新知識的漢文西書《西方答問》《職方外紀》和《坤輿圖說》;在《海錯圖》四冊杰作中,許多已知的海洋動物通過“復合圖文”,被細致地呈現了出來,堪稱中國海錯文獻和海洋動物繪畫史中絕無僅有之作。
鄒振環認為,聶璜一方面作為吸收多元知識的文化人,一方面作為站在中外文化邊緣上的民間藝術家,他在中外知識和畫藝交流和互動過程中所具有的兩重“文化身份”,使他置于一種清代博物學史上特殊的時空,既是溝通中外跨文化知識和畫藝的知識人,同時也是溝通本土大傳統與小傳統二者之間的橋梁。
近代上海對浙江茶葉產銷的推動
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教授戴鞍鋼的報告題為《近代上海與浙江茶葉產銷》。
19世紀80年代后半葉始,隨著中外貿易的擴大,外國銀行與錢莊建立起了信用和資金融通關系。農副產品貿易每年數十億元的資金,絕非直接從事這項貿易的商人們所能承擔,這些款項主要依賴以上海為中心的錢業市場的調撥。在浙江各地茶葉產銷過程中,主要提供資金支持的上海茶棧的作用甚為關鍵。通常上海茶棧借貸資金給浙江本地茶商,讓其大量收買茶葉運至茶棧,由茶棧代銷。茶葉出售后,茶棧會從收益中扣除債款本利及一切費用傭金。如有虧損,由茶商負責補償。
上海茶棧的資金運營模式,深入浙江茶葉產地。以淳安威坪鎮的德興祥茶號為例,德興祥茶號與上海胡俊章直接交易,并自己制作茶葉。1915年,兩家交易額為866箱,1箱按40斤計算,1箱平均價格為12元左右。據傳,德興祥茶號資本金由胡俊章融資提供,每年大約1萬元借貸資金用于茶葉經營。這種資金運營模式,也見于浙江當地的一些茶行。
戴鞍鋼認為,近代上海開埠通商后,作為中國海內外交通、商貿和金融中心城市所獨具的綜合優勢和強大的輻射集聚功能,對長三角地區尤其是浙江的茶葉產銷產生了持續有力的推動,也明顯促進了滬浙兩地經濟社會的變遷與轉型。
烏鎮的“柵”與“坊”
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教授黃敬斌的報告題為《街柵與坊門:明清江南城鎮的空間秩序一題》。
明清時代通過在街巷出入口立柵,實行夜禁,在夜間封閉交通要道和居住、商業區的做法,在江南可謂屢見不鮮。街巷柵門的設立屬地方政府控制城市空間,維持治安的重要手段,其反映出的城市治安管理的精神實質,與唐代都城的坊市制,乃至更早期的城市坊里制度相差無幾。近代影像資料中,偶爾可見江南城市中坊門的存留,功能類似于街柵,在入夜之后或有寇警之時,只需關閉門柵,即可封閉一段市街,發生火警的時候,結合兩側屋頂的風火墻,也具備一定的防護隔斷作用。
不僅是在作為行政中心的治所城市,在傳統上被認為位居政府行政控制薄弱環節的市鎮,“柵”作為夜禁和封閉管理理念的物質體現,同時作為聚落空間秩序的鮮明標志物,也存在大量的歷史記錄。江南市鎮多設“四柵”,大體上將市鎮內部空間約束成了一個類似“坊里”的封閉式結構單元,柵門與沿街、沿河民居店鋪建筑的墻體共同構成了市鎮建成區的邊界和防護體系,雖然并不存在如隋唐長安那樣規整嚴密的坊和坊墻,其空間秩序管理的基本精神卻是一脈相承的。
對于一些規模較大的、或是地處要沖的市鎮而言,“四柵”以內,在街道曲巷的沿線,或仍有建坊立柵,分段鎖閉的情形,典型的是烏青鎮諸“坊”(烏鎮原本分為烏鎮和青鎮,1950年烏、青二鎮合并為烏鎮,即今日之烏鎮)。烏青鎮舊有七坊,常春坊、仁里坊、通霅坊、寧秀坊、熙和坊、襲慶坊、積善坊。清代設迎春坊(青鎮東柵大街)。除了襲慶、積善二坊外,這些“坊”大體與烏青鎮幾條大街重合,可能有坊門或坊牌建立,其規模大致與“四柵”相當。至近代,變為四十七坊。根據鎮志對各坊起止的詳細敘述,這些坊將全鎮最重要的四條大街逐一分割,從存留至今的坊門形制看,主要起到維護治安的作用。雖然沒有明確的文獻記載,但可以推測,坊的數目的增加、坊門墻的建設,也許是在太平天國戰爭期間,為了加強鎮區的治安防衛而推行的。在這一坊制下,通衢大道被分割為數量眾多的小單元,夜間重重鎖閉,便于居民商戶逐段組織治安巡察和防衛。
研討會現場
“浙商”的歷史淵源
浙江工商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教授宮云維的報告題為《歷史文獻中的“浙商”及其內涵》。
“浙商”一詞在宋代就已經出現了。文獻記載中叫法不一,有“閩、浙商旅”“二浙商人”“兩浙商販”“廣南、福建、淮、浙商旅”“浙商”“兩浙商人”等,但都指向同一個群體——“兩浙”地區的商人。
唐代宗大歷十四年(780),合浙東、西道為兩浙道,置都團練觀察使。這是“兩浙”一詞首次以行政區域名稱出現于文獻中。唐人詩文中也從此開始出現“兩浙”一詞。總的來說,今浙江省的主要轄區在宋代仍是屬于“兩浙路”的,因而,宋人習慣于稱今浙江地區為“兩浙”。所以,宋人文獻中的“兩浙商人”“二浙商人”,即指該地區的商人。
“浙商”一詞雖然在宋代就出現了,但直到元代,仍沒有約定俗成。受行政區劃以及國祚較短的影響,元代對今浙江地區的稱謂仍沿襲了宋代的“兩浙”,元人著述中的“兩浙”一詞,也仍然是宋代的兩浙路轄域。明初,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在全國陸續設置了十三個承宣布政使司,浙江布政司是其中之一,轄境基本與今浙江省行政區域相當。因而,“浙江”一詞作為行政區域的指代,開始在更大程度上取代“兩浙”,作為專有名詞的“浙商”一詞也明顯增多了,并從明代開始約定俗成。清康熙以后,隨著正式置浙江省,“浙商”作為“浙江商人”的簡稱,被廣泛應用。
以“浙商”而言,歷史文獻中的浙商,其經商地域并非只限于浙江境內,其從業人員也并非全都是浙江籍。外省籍人士在浙江境內經商的,也有稱為“浙商”的。
明清杭州官營織造
杭州師范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副教授余清良的報告題為《明清時期杭州官營織造研究》。
明清時期的絲織手工業主要集中在以蘇州、杭州為中心的江浙地區,杭州是其中重要的絲織業中心。
明代杭州有織造府和織染局兩個具體的官營絲織生產機構。織造府是官營絲織生產的管理機構,其附設的機房,主要“掌織造御用袍服”。而織染局是主要的生產機構。明代杭州織染局先后建有南局、北局(又稱舊局)和新局三局,三局中因南局早廢,所以其生產又主要集中在舊局和新局二局。作為織染局內部最主要生產場所的新局,由原尚書趙文化宅改造而來。明代尚書是朝廷重臣,一般也都富甲一方,尚書府規模肯定不小。再加上同樣規模十分龐大的織造府和原先的南局,明代杭州的官營織造機構總的建置規模極其龐大,在明代杭城中影響也十分巨大。因墻門朱紅,久稱“紅門局”,清代重建杭州織染局后,沿襲其稱呼,稱之為“紅門局”。由于織染局坐落的緣故,其四周市場繁榮,每日聚集的工匠眾多,所以今涌金門附近地方被稱之為“鬧市口”。
“織造”,又稱之為“監督”,全稱為“督理蘇杭等處織造”或“蘇杭等處織造督理”,是各織染局的主管官員,其主要職責是“掌造作縑帛紗縠之事,用異其物,品異其式,月有要,歲有會,檢其不法者”。清代織造一職官定級別不高,但由于一般都是欽差,所以又稱之為“欽差督理蘇杭等處織造”。正因為如此,其在地方上的地位得以與江、浙兩省督撫并列。對此,清政府有明文的規定:清代織造一職不管其實際官階(品級)多么低,但由于是一員欽差,因此其在任內是可以與地方督撫、司道運司平起平坐的,其實際所處地位平列。正由于此,當杭州織造調任暫缺時,其職掌一般由浙江巡撫代理。
杭州織造一職的職位及其職掌在清代曾一度有所變革。早在清雍正年間(1623-1735),杭州織造除管理自身的織造事務之外,還曾一度兼管杭州南新關、北新關兩關的稅務。到清乾隆(1736-1795)末年的時候卻一度遭到撤革。
在明代浙江的十織染局中,杭州織染局無論是其建置規模還是產量,均為首位。在全國所有的地方織染局中,杭州織染局也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無論是在歲改額上還是在各種加派額上,杭州織染局歷來都是明政府派織的主要對象,所承擔的各類段匹成造額,在全國的總額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尤其是到了明中后期,更是明朝廷織造所依賴的重點,唯一能同其相提并論的只有蘇州織染局,蘇、杭二局實際上是明代官營織造的主要支柱。
清代官營織造主要集中在江南的江寧、蘇州和杭州三地,盡管清廷規定江南三局以江寧為主局,同時規定三處織造數目不得彼此多寡懸殊。但從實際成造情況和具體生產的段匹數量來看,杭州織造局的生產規模位居三局之首。清代的整個上用、內用、官用段匹織造對杭州織造局具有很大的依賴性。清人厲鄂在其為織造局所撰的《機神廟碑》中,就具體論述到了清代杭州官營絲織業所處的這種地位,“……杭于東南為大府,桑土饒沃,筐篚織文之貢于是出乎,國家常以內務重臣董其事”。這里所說的“筐篚織文之貢”,主要指的就是清代杭州織造局所成造的各類段匹。全國的“筐篚織文之貢”都“于是出”,其記載盡管看起來有點過于溢美之嫌,但從中亦可反映出杭州織造局在清代官營織造中所處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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